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规划计划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文件名称: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8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2-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3 有效期: 永久

一、2021年工作亮点

(一)开展“僵尸户”、“失联户”的清理行动。对“僵尸户”、“失联户”进行调查取证,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已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93户,农专33户,个体工商户3077户。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质量监管强化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全县17家企业共41个品种纳入体系管理

(三)规范农村集聚餐监管。针对全县农村集体聚餐和食品摊贩管理薄弱环节,出台了相关政策,实行报备制,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化监管、清单式检查,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可溯性。严格落实乡镇、监管所网格化监管责任和痕迹化监管措施,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监管网格体系。

    二、2021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着力聚焦转型发展,营商环境更加优良。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推广电子证照,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极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8413户,比上年增长8.2%,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比上年增长10.6%,农民专业合作社1924户,比上年增长2.2%,个体工商户14736户,比上年增长8.8%,2021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878户,其中内资企业2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户,个体工商户3573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218户,其中内资企业17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企业普通注销21户,其中内资企业21户;企业简易注销105户,其中内资企业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3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8个;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6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6个。

2、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向专利权人宣传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专利成果转化。2021年我县专利授权量115件,其中发明4件(企业买进3件,新增1件),实用新型81件,外观设计30件。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南孚电池”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26家,查处案件2起,罚款2.95万元,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次,共发放、张贴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100余人次。

3、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2021年市县分别对我局进行了医保专项巡察和涉粮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医保方面我局开展了部分集采药品降价后降质问题集中整治,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2家,医疗机构33家,开展了零售药店专项整治,检查疾控中心及县域内零售药店40家,发现问题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当场改正10家。涉粮巡察方面,我局从粮食质量、价格、计量方面着重进行检查,查处了重金属含量超标、无证无照从事大米加工销售等案件4起,查处无标签预包装大米案件4起,查处经营霉变生虫大米、定量包装大米净含量不合格案件2起;通过整改检定21台计量器具,其中合格17台,不合格4台(均停止使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汽车电子衡7台。

    (二)着力聚焦稽查执法,市场秩序更加公平。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年报工作。我县2021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5.09%、90.39%、85.52%。今年共开展7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其中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涉及161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79家、个体工商户370家、15个抽查事项,现已完成检查并录入系统。

    2、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营造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加强“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加强医院、教育、寄递业、驾校等行业价格执法监管。截至目前,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7起。

    3、加大整治稽查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保证食药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落脚点,全年共查办案件88起。

    一是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医疗机构、民生计量领域进行了计量器具专项整治。检查粮食企业10个,下发责令整改8次,备案计量器具28台;对全县30个公立医院,13家私立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9份,立案查处超期检定或使用未经检定医疗计量器具案件2起。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专项整治,检查眼镜制配场所10个,检查计量器具30个。对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检查企业和个体户15家,检查计量器具66台。对加油(气)机专项整治,检查加油站6个,检查计量器具26台。

    二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制定危化品监督检查方案,对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4家爆竹经营企业2家消防产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危化品、生产企业档案。

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拉网式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等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及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制作日常检查表格1200余份,建立销售台账56户,立案21起,共处罚没款10万余元。

    四是会同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乡镇及县城的超市、批发店等烟草经营户的烟草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车站、餐饮娱乐场所等严加防范,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检查商场、超市、批发部等260余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起。

五是长江禁渔工作继续深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活动,倡导广大消费者不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鱼,张贴标语宣传图片1000余份。现场处罚2起,立案调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4起。

六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各类广告经营户(经营网点)240余家,检测各类媒体广告160条,其中医疗广告23条,药品广告11条,保健食品广告30条,其他广告96条,立案查处1起。

    (三)着力聚焦群众所需,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1、紧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契机,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引领,集中力量狠抓生产、流通、餐饮等全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有效提升了食品行业规范经营水平。对29家县管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抽检样品46批次;抓实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对全县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销毁过期变质食品200余公斤,查处案件12起。常抓疫情防控。组织全县42家冷链食品经营户集中培训,全面宣传和推广“湘冷链”追溯系统。对全县冷链食品进行常态化监管。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重点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0处,立案查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案件12起。强化了餐饮行业监管。全年共检查餐饮经营户36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份。联合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联合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96家、学校周边食品店360余家,排查隐患120余条,立案4起。对全县16家养老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问题6个。对全县的食用农产品1006个批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对40个不合格批次的抽样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

    2、突出风险隐患防治,牢牢守住安全监管底线。2021年药品不良反应全年完成率13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全年完成率138%;化妆品不良反应全年完成率152%。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6家,医疗机构13家,下达责令整改6家,立案1起,罚没款2万余元;开展了网络销售药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瓶和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特种设备执法检查560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270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8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落实整改到位安全隐患18个,立案查处4起。

    3、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12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经营主体54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