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2021年绥宁县司法局部门预算
文件名称: 2021年绥宁县司法局部门预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5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4-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2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清单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理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理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的申请。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参与并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工作。负责对县政府交予审查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县政府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监督,指导并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承担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法治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绥宁县律师行业党建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绥宁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经费拨款21.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0.85万元,卫生健康增加0.42万元,住房保障增加0.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2.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59.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5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5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 全县普法工作部署安排  会议,人数 100  人,内容为部署全县普法工作;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考试 培训,人数 300  人,内容为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考试安排;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23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司法局本级部门21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