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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1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我局属政府组成局,是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国家赋予的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公证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机关设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绥宁县律师行业党建办公室)8个股室,派驻乡镇17个司法所,2个二级机构:绥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绥宁县公证处。本部门共有编制62人,实有人数5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绥宁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6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67.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5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7.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57.26万元,占85.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7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25.05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36.43万元,占4.7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54.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普法工作(含法治学校经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1.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86%,主要是人员的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增加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县司法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全县司法人员工作部署;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司法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县司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67.32万元,基本支出654.3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1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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