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2021年度绥宁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1年度绥宁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49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8-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30 有效期: 永久

2021年度绥宁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绥宁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绥宁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理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理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的申请。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参与并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工作。负责对县政府交予审查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县政府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监督,指导并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承担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法治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绥宁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绥宁县律师行业党建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绥宁县司法局部门本级;2、绥宁县公证处;3、绥宁县法律援助中心;4、派驻乡镇司法所17个,分别是是长铺司法所、长铺子司法所、寨市司法所、李熙桥司法所、武阳司法所、东山司法所、关峡司法所、红岩司法所、金屋塘司法所、麻塘司法所、乐安铺司法所、鹅公岭司法所、河口司法所、黄土矿司法所、唐家坊司法所、瓦屋塘司法所、水口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22.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28.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784.4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51.8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1.4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1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36.6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922.33

本年支出合计

58

922.98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18.41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17.76

30

61

总计

31

1,140.74

总计

62

1,140.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22.33

922.3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6

28.5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5.85

25.85

2010301

行政运行

25.85

25.85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1

2.71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71

2.7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83.79

783.79

20402

公安

0.19

0.1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0.19

0.19

20406

司法

783.59

783.59

2040601

行政运行

634.42

634.42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49.18

149.1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82

51.8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8.84

48.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4

48.84

20808

抚恤

0.48

0.48

2080801

死亡抚恤

0.48

0.48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00

1.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0

1.00

20820

临时救助

1.50

1.5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50

1.5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43

21.4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3

农林水支出

0.10

0.10

21305

扶贫

0.10

0.1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0.10

0.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63

36.6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63

36.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63

36.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922.98

773.81

149.1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6

28.5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5.85

25.85

2010301

行政运行

25.85

25.85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1

2.71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71

2.7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84.44

635.27

149.18

20402

公安

0.19

0.1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0.19

0.19

20406

司法

784.25

635.07

149.18

2040601

行政运行

635.07

635.0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49.18

149.1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82

51.8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8.84

48.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4

48.84

20808

抚恤

0.48

0.48

2080801

死亡抚恤

0.48

0.48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00

1.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0

1.00

20820

临时救助

1.50

1.5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50

1.5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43

21.4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3

农林水支出

0.10

0.10

21305

扶贫

0.10

0.1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0.10

0.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63

36.6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63

36.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63

36.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22.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28.56

28.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784.44

784.44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51.82

51.8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1.43

21.4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10

0.1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36.63

36.6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922.33

本年支出合计

59

922.98

922.9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18.4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217.76

217.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18.41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140.74

总计

64

1,140.74

1,140.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22.98

773.81

149.1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6

28.5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5.85

25.85

2010301

行政运行

25.85

25.85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1

2.71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71

2.7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84.44

635.27

149.18

20402

公安

0.19

0.19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0.19

0.19

20406

司法

784.25

635.07

149.18

2040601

行政运行

635.07

635.0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49.18

149.1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82

51.8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8.84

48.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4

48.84

20808

抚恤

0.48

0.48

2080801

死亡抚恤

0.48

0.48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00

1.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0

1.00

20820

临时救助

1.50

1.5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50

1.5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43

21.4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43

21.43

213

农林水支出

0.10

0.10

21305

扶贫

0.10

0.1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0.10

0.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63

36.6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63

36.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63

36.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32.5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7.7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99.19

30201

办公费

5.5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94.11

30202

印刷费

0.01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77.97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2.86

30106

伙食补助费

8.94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82

30205

水费

0.8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8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10

30206

电费

1.9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0.0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0.26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1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12

30211

差旅费

2.77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46.1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0.14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68

30214

租赁费

2.23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70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0.08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6.2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9.56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0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16.96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1.86

30229

福利费

8.3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7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3.6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3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57

人员经费合计

643.20

公用经费合计

130.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6

10.00

10.00

6.00

11.47

8.42

8.42

3.0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绥宁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40.7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8.09万元,下降23.8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异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2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2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1万元,占83.84%;项目支出149.18万元,占16.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0.7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8.09万元,下降23.89%。主要是因为2020年结算了业务用房工程款及本年人员的异动造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7.44万元,下降27.92%。主要是因为2020年结算了业务用房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6万元,占3.09%;公共安全支出784.44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2万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21.43万元,占2.32%;农林水支出0.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6.63万元,占3.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2.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党员活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补贴和党员活动经费的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1.86万元,支出决算为6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支出是在第二年度才支付。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结转。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提标。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春风行动资金的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差额补助的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异动造成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相关经费的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3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8%,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71.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增加1.29万元,增长72.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公务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的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与上年相比增加3.67万元,增长77.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和加油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26.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2万元,占73.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1个、来宾306人次,主要是增加社区矫正考察的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没有新购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新购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主要是车辆年久老化,维修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24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绥宁县司法局开支会议费0.96万元,用于召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会议,人数为523人,内容为司法员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培训;开支培训费0.21万元,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职律师等的培训,人数为201人,内容为技能培训,法律知识培训,公职律师职业操守等;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用于培训、授课等,人数为0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绥宁县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绥宁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绥宁县司法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