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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2020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26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5-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5-28 有效期: 永久

2020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法治乡村建设开局之年。为切实提升新时代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今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大力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宣传主题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大力宣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禁毒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其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重点宣传。

(三)宣传脱贫攻坚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大力宣传本地脱贫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为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和成果。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群众掌握涉黑涉恶法律知识,发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检举揭发农村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在农村滋生的土壤,防范化解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风险,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

四、宣传方式

    今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宣传。

    (一)入户宣传。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具备法律知识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各家各户,向农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

    (二)巡回宣传。可利用宣传车,深入农村各村组,巡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也可以组织流动法律咨询服务台,到各乡镇和村(社区)巡回摆点,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三)在线宣传。大力推行“互联网+农村法治宣传”模式,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扶贫办将在县司法行政官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官网、县扶贫开发信息网开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专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全县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开展宣传,组织相关在线知识竞赛。

    (四)组织专题法治学习。“两委”成员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法治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紧扣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主题开展专题法治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开展宣传。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介的作用,要利用村村响广播播发普法音频;要办好法治宣传专栏可从法治湖南网下载使用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制专栏内容;要在群众聚居、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法治横幅、张贴法治标语挂图;要在各类村组微信工作群、生活群推送法律常识和案例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资讯,不断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可联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也可单独组织专题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参与农村普法宣传,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实效。把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起来,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要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组织法律工作者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化解工作,确保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考核。届时省、市有关部门将组织调研组,适时对我县这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并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务必把2020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五)总结宣传。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请各有关单位、县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将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稿、纸质稿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电话:0739-7602148;电子邮箱:snxfzx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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