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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文件名称: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46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5-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5-10 有效期: 永久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思路,立足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行政复议、法制审核等职能,坚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的庄严承诺,积极以非诉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活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县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51%,矛盾纠纷积案基本清零,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人民调解创佳绩

    认真组织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活动中,全局司法行政干警和乡(镇)、村人民调解员按照“纠纷必调解、调解必有效”的要求,勇于担当,积极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3员+”调解工作新模式,即由司法员、驻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根据案件需要,增派技术员(如土地管理员、林政管理员等)、辅警或者警察、法官等参与复杂疑难纠纷调解,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效能。1–3月,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7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12.6万元。

法律援助促和睦

    县法律援助中心既贯彻“应援尽援”的原则,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尤其是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等。在法律援助受理阶段实行“调查+调解”的工作模式,不仅审查申请人的经济能力,还要审查纠纷事由。对因家庭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会同乡村干部先行调解,以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帮助当事人放下积怨、重拾亲情,尽可能避免夫妻、父母与子女双方对簿公堂。今年3月上旬,该局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化解了东山乡龙长梅老人的赡养纠纷后,受到其全家的感激,全村好评。

公证为民立新功

    近年来,在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该县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有实力、有情怀的企业与农户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培育了杂交水稻制种、南竹深加工、养猪、青钱柳茶叶等特色产业。然而,由于公司与农户在信息、能力上显著不对称,导致订约、履约中相互信任不够,严重妨碍了订约、履约效率。县公证处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根据《公证法》第十二条,推出“代管价款”业务,开设专门代管账户,制定“代管价款”工作制度,搭起了公司与农户的信任之桥。截止目前,已成功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与东山乡养猪大户杨某某、绥宁县神农金康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寨市苗族侗族乡铁杉林村村民代管了价款。

行政复议显担当

    该局在办公楼临街位置绘制了《不服执法就找司法》宣传墙,以“不服执法就找司法”为口号,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印制了1000个“不服执法 就找司法”宣传手提袋在送法下乡活动中免费发放。一季度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与办结数均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

决策参与展作为

    一是局领导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的涉法事项决策会议;二是认真审核招商引资合同、征收补偿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文稿;三是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多项并举为县委政府依法决策、公正决策贡献力量。新一届县委政府在处置县城违法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中,由于执行了依法、公正、审慎三原则,虽然所处理的都是十余年积累出的涉及数千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但是,都做到了既惩前毖后、又保持社会稳定。在征收补偿,及处理僵死企业工作中,也没有引发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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