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绥宁县司法局2020年装备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预算单位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1〕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
2020年我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分配数为34万元。装备经费主要用于业务交通工具购置费、信息通信设备经费、宣传设备经费、司法所设备购置经费、其他业务装备经费等。
2.项目绩效目标值:
为缓解我局办公经费的紧张局面,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条件,提高办案效率,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2020年财政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34万元。2020年我局实际支出34万元,用于购置打印机、办公桌椅、社区矫正信息通信设备等。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进一步提升装备标准,充分保证办案质量。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
2020年我局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下达到位资金34万元,资金下达率100%,资金到位率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我局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二)组织过程。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各业务股室长会议,听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和装备经费,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项目支出指标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良。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8分,被评为“良好”等级。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局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34万元,已经全部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34万元,实际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室购置打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及社区矫正信息通信设备等。我局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资金由财政国库管理,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项目相关款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经费支出手续齐备,从申请-审核-批准的支付款项程序到位,落实专款专用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司法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好,各司法所、股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一是购置办公桌椅2套,饮水机1台,打印机1台。
二是购置社区矫正信息通信设备17套。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视频、无线技术,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模式,提升网上管理、定位监管、规范操作的“互联网+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全县17个司法所都已实现与县局联通,接入率达到100%,实现省、市、县和司法所网络平台有效对接。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得到了高质量的完成。
(3)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20年12月底,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完成全年的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成本已经按照最低成本进行支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加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绩效管理,但是绩效目标内容不完善。
(二)有些装备没有及时记固定资产,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资产情况。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合理合规的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提高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三)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
绥宁县司法局
2021年3月20日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得 分 |
项 目 决 策 |
20 |
项目 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3 |
决 策 过 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4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3 |
||||
资 金 分 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3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5 |
||||
项 目 管 理 |
25 |
资 金 到 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2 |
||||
资 金 管 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5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2 |
||||
组 织 实 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6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3 |
||||
项 目 绩 效 |
55 |
项 目 产 出 |
25 |
产出 数量 |
7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7分) |
6 |
产出 质量 |
6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6分) |
6 |
||||
产出 时效 |
6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6分) |
6 |
||||
产出 成本 |
6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6分) |
6 |
||||
项 目 效 果 |
30 |
经济 效益 |
6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
6 |
||
社会 效益 |
6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
6 |
||||
环境 效益 |
6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6分) |
6 |
||||
可持续影响 |
6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3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3分) |
6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6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 |
6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89 |
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参考本共性指标,自主设置项目个性指标内容(要求至两个以上个性指标),并调整各指标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