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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5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10-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0-13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邵阳建设规划(2021-2025)》各项长期坚持任务及已完成年度任务的巩固落实,我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政府公信力、营商法治环境不断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健全县委、县政府党组成员专题领学和集中学习常态化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全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20场。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12月8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共绥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绥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绥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聘请2023年度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中共绥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绥宁县行政执法竞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八个文件审议稿,并于12月18日召开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高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修订绥宁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权事项的管理权限。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绥宁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修订)《绥宁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科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和事项,压实政府部门研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责任,牢牢把好法律审核关。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的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2.落实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2年5月份对6个乡镇和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在查看执法案卷过程中,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做到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案卷记录比较全面,但是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不足。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建立法制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做到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今共办理本县“两会”建议提案98件,办复率100%。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和备案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参与县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重大合同、文件40个,备案53份;对全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除了10个,修改3个。

(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成立绥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55个,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今年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

(八)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讲座、法治学(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启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完善法治能力考试测试制度,组织近8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进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将普法推动与法治实践融合,以“法治+” 特色项目为抓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重发展、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依法决策意识不强,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

   )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法治督察、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还有差距;二是推进动力不足,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现象也不容程度的存在。

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敢为、不愿为、慢作为,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申报;

(二)按要求组织召开2023年绥宁县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

(三)开展绥宁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根据督察情况形成督察报告及问题清单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四)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演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清单。

                                                                  中共绥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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