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申报,我县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信息如下)。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胡佐华,男,执法证件编号:18-05-08-97-256,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执法区域:水口乡,执法领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绥宁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