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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4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水口乡
发文日期: 2019-03-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3-31 有效期:


各村、县直乡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繁忙时期,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用火管理压力明显加大;清明

节即将来临,祭祖扫墓活动陆续展开,森林火灾隐患尤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为切实保障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髙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贯彻落实好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生产、祭祀野外用火的规定》和《绥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清明期间,要抓好清明节这个“森林防火紧要期”,从4月1日至10日我乡森林防火实行“特别防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自行组织防火督查,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要进行研究部署,参与检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和责任事故。

二、明确细化责任,完善责任体系

要将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当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突出抓好宣传、防范、预警和扑救,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查、灾有人救。

三、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采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发放传单、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无烟祭祖、鲜花祭祖,积极推广鲜花换鞭炮、集中燃放等好做法、好经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频率和损失。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鉴于清明节期间严峻的防火形势,必须加强野外用火的管理,严格火源管控。对墓地、坟场等祭祀集中场所,要确定责任人,分片包干,严防死守。各村要增加护林巡山人员,把防火的“关卡”前移,从源头抓起,全天候在岗,密切监视林情、火情动态,及时制止违法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科学调度、科学扑救。

各村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要调整充实好半专业消防队伍和义务扑火队伍队员,通过培训和扑火演练,全面提高队员素质。要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义务扑火队伍队员做好应急处突的一切准备。全乡境内一旦发生火情,要根据《水口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就地、就近、就快”的原则,科学指挥,科学调度,科学扑救,及时启动响应机制,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扑火人员到位,物质装备到位,确保出动迅速、扑救高效撤退安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针对扑救火灾的时效性、专业性、危险性等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作为第一目标,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和学生参加扑火,严禁村民无序、无组织上山扑火,非因特别紧急情况,不提倡夜间在陡峭山区扑火,严禁在大风、陡坡等危险环境中扑火头,杜绝在扑火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加强值班调度,保持信息畅通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凡因违反各项制度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纪责任。

水口乡人民政府

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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