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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口乡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水口乡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4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水口乡
发文日期: 2019-04-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4-29 有效期:

      

水政发[2019]12

关于印发水口乡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伤亡事故呈现多发、频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我乡有限空间作业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水口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口乡人民政府                                       2019227

水口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辨识到位健全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

二、整治范围

()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全乡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三、工作任务

 ()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7.督促企业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方法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19年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20年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部署摸底阶段(每年1-2月)

1. 制订实施方案。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228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乡安监站。村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工贸企业,着力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 宣传发动。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乡村两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标准规范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要有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 (每年5-6月底)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一律不作为依据进行行政处罚。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30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相关安监部门。

(三)执法检查阶段 (每年9月底前)

1.乡安监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3)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乡安委办将在乡安监部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部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

(四)督导总结阶段(每年10月底前)

1. 全面督导检查。乡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村、街道办事处对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以及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其他企业都要实施全覆盖检查。督导和抽查的情况将列入安全生产季度和年度考核内容。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请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每年1020日前报乡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领导。各村、乡属直各机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乡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附件: 1. 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4.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附件1

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企业名称:                             有限空间个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自查结果

情况说明

1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管理台账

是否完成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

检测记录

是否按要求对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深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是否记录了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

4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带(绳)、通讯设备

5

应急救援

  

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6

教育培训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7

安全设备

设施配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8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9

作业现场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附件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有限空间名称

内部编号

所在点位

数量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

事故类型

作业频次

安全管控措施

安全管控责任人

作业审批层级

安全风险公告

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

备注

注:1.建立健全并定期完善有限空间安全台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对企业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重要作用;若不认真执行,可能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影响企业生产运行和声誉效益,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2.本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为全省统一式样,企业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可根据实际添加有关内容,但本表所列要素不能缺失;本表所要求的填写状况为一般情况下或正常情况下有限空间的基本情况,若该有限空间存涉及特殊情况(如大型检修、抢修、易于出现故障等)导致危险有害因素、作业频次或安全风险等级等变化的,请在备注栏予以一一说明。

3.所在点位请填写在本企业的明确位置,位置相近、类别相同的有限空间和合并填写;事故类型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填写,并与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相对应;凡有限空间基本都涉有限空间作业,区别仅是作业频次不同,作业频次填写方式为*/日(周、月、季、年等);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实施作业审批,安全风险公告内容填是或否;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内容主要填写对应该有限空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所配备的检测、监测等仪器设备,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通风、通讯、照明、绳索、梯子、警示标志围栏等工具设备,空呼、担架、氧气、药物、提升及心脏复苏等应急装备。

本表统一使用A3纸填报后按要求报送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若发生变动,请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变更报告。


附件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执法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企业名称(地址):

序号

检查项目

执法依据

执法情况

1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

工贸企业应当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3

工贸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5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7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其他安全问题(可另附页):

注:本表的第123项检查项目,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果检查时发现问题,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


附件4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乡应急管理(安监)站(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摸排底数和事故情况

涉及有限空间

作业企业总数

造纸企业数量

酱腌菜生产企业数量

有附属污水处理

系统的企业数量

本地区有限空间事故情况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执法情况

各级安全监管

部门行政执法

企业总数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数量

责令限期整改

企业数量

行政罚款总数

停产停业整顿

企业数量

企业未完成整改的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数量

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总数是指本年度1031日前排查出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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