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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口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水口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水口乡
发文日期: 2019-07-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7-01 有效期:

政发〔20198

关于印发《水口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水口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口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

水口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湘农联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93号、绥政办发201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唐成贵

副组长:朱立明、刘郁权

成员:龙巍、于鑫、黄旭、张永富、刘雄、黄程、瞿刚、李璐、彭富荣、万拥强、刘建华、袁瑞林、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郁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负责全乡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协调、解决辖区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行动目标

“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柴草乱码、畜禽粪污满地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使农民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成,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掀起全民关心、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全乡清洁行动力争实现“三个100%”的目标,即清洁行动覆盖农村常住农户100%,农民知晓度达到100%,农户参与度达到100%。

三、行动原则

1.加强领导,广泛参与。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提高群众参与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2.村为单位,群众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着手整治庭院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村庄内部清洁,消除“脏乱差”现象。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打扫房前屋后、规范畜禽养殖、清洁整理自己的庭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或者有经济基础的村集体集中开展沟塘渠堰疏浚清理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水平。

5.教育引导,树立新风。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春节、清明节等农民返乡,加强返乡农民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各村建立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行动内容

“三清一改”为重点内容,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三清一改”的基础上掀起各具特色的整治活动热潮。

1.清理生活垃圾。全面开展村庄生活垃圾清理,对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散落垃圾等开展清理,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引导农户每日对院、室内开展一次小扫除,对院从事农活等留下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厨房、灶前柴草、堆柴屋应在饭后及时进行清扫,屋内的蜘蛛网等应及时进行清除。桌椅等家具每日进行一次清洁,灶台应每餐后进行一次清洁。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填埋处理,填埋时要远离水源地,防止渗透液对水源的影响。对已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残垣断壁、废棚废圈等建筑物,按照产权归属,动员群众自行清理。

2.清理沟渠塘堰。规范生活污水排放,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开展洗衣台、餐房、厕所(淋浴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可能做到雨污分流。及时清理房屋阳沟杂物,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定期开展房屋周边沟渠清理。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适时开展村内河沟池塘清淤疏浚,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对清理的淤泥、垃圾要妥善处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理畜禽粪污、病死畜禽,散养农户病死畜禽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深埋等处理,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应按规程进行集中处理或投放入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散养农户集粪池应加盖板,粪污应得到有效处理不溢流,庭院无粪臭味、无粪污残留;规模养殖场应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散养行为,猪、牛羊等大牲畜应圈养,鸡鸭鹅等小家禽应规范养殖,院落周边应设置围栏,避免让小家禽到院落、屋内等区域活动。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肥料、种子等包装袋和农膜要及时回收,整齐堆放,不能丢弃在田间或垃圾堆。农药瓶、袋等有毒有害包装物统一交由专业的回收组织或者交由农药销售点统一集中处置。作物秸秆、柴草要堆放要规范,码放整齐。

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培养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力推广“三定三勤三看四个一”生活习惯,即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是否干净;阳沟院落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以村居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设置曝光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

五、组织实施

1.发动宣传动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求村制作永久性标语,利用公开栏、宣传横幅、召开院落会、微信群等载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村庄清洁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村庄清洁行动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2.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亲自参与、率先垂范。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好头、作表率,要让自己家庭以及农村老家的房屋干净整洁走在前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3.社会合力带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青年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和在家庭环境卫生改善中的主角作用,争做改善家居环境的先行者、建设美丽庭院的带头者、家庭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要让乡风文明和文明礼仪进课堂、进课程,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影响家长(监护人),让文明从校园走向家园。发挥乡贤能人、成功人士等社会贤达的积极作用,汇聚社会方方面面的正能量,形成乡风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效应。

4.典型示范促动。要坚持引导为主,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评选机制,通过创建干净整洁示范户、文明卫生户、最美庭院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引导村民互看互比互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人人爱干净、讲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弘扬美德、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5.农民自觉行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院落院落)公约,规范民行为,培育文明新风;建立规范、直观、可操作的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流程,通过群众自治对个人卫生、户容庭貌、公共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机制,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实施步骤

一阶段: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阶段(2019年1-4月上旬)。村庄清洁行动从2019年1月开始在全乡范围内启动实施,各村根据乡里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利用100天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尤其是在春节前,结合农民工返乡过节时机,动员各村各户,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倡导文明春节、文明祭祀,迅速形成“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过春节”的浓厚氛围每户至少开展一次庭院大扫除、完成一次阳沟清理,每个村组织开展一次路边、沟边大清洁行动,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初步改善。

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4月中旬开始)。通过半年持续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农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

三阶段: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10月开始)。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及时开展自查自检,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七、加强督导落实

实行每月督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各村在每月26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定期发布各村工作动态,通报情况进展,促进各村交流学习,指导重点任务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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