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水口乡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33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水口乡
发文日期: 2020-01-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1-27 有效期: 永久

水发[2020]6号

关于印发《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乡直各单位:

《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水口乡委员会

                           水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

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尽早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负责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村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疫情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群众作用,科学、有效应对疫情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体系和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设备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4强化监测,实时研判。健全疫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及时研判、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5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绥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绥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口乡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阶段划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应对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三个阶段。

应急组织管理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中共水口乡党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捍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副县长易志亮同志任指挥长,乡党委书记唐成贵同志任第一副指挥长,乡长朱立明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医疗诊治、流调监测、安全保卫、宣传引导、物资保障、设卡守点检疫、重点场所管控、督查问责8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社会事务办公室,李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水口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朱立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协工联委主任于鑫同志担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卫生院瓦屋派出所、各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李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评估

防控指挥部下设专业评估会,由乡卫生院负责联系卫生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风险,提出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

2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的策略和措施建议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疾病防控

5承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商制度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疫情防控工作。

(二)督办检查制度

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建立督办检查制度,重点督办领导批示事项和有关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本单位和系统内重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督促改进。防控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信息管理制度

1、乡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报送

2、乡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本部门对应的上级部门最新的工作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3、乡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4根据需要,向公众通报的防控工作信息由各成员单位起草,由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交县防控指挥部审定

四、应对准备

(一)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网信办负责制定疫情期间舆情引导及处置工作方案。乡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水口学校负责制定学校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方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禽畜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制定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瓦屋派出所、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制定群众性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疫情期间市场秩序防控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负责各村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方案

(二)职责分工

卫生: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态势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能力;做好相关药物、试剂、人员、技术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和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方案,落实病例救治、密切接触患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危害。

乡党政办:负责网络媒体的舆情监测与管控工作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加强超市商铺等市场监测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制度,依法查处市场内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禽类和野生动物、哄抬物价、围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瓦屋派出所: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现场治安管理工作,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疫情恶意造谣、传谣人员依法打击。

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经营的监管,依法打击非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监测。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与疫情工作相关的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协助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筹备工作。

水口乡学校:负责实施学校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督导检查学校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并根据疫情和上级的部署,相应调整学校教学工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家禽流感等与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检疫。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开展病例监测、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落实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对接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知识宣传,做好相关疾控信息的报告管理。

各村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处置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异常情况,各及时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四)培训演练

各相关部门负责开展本部门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五、应对响应

参照省政府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预案响应。

六、事件的确认、评估及终止

(一)事件的确认

新型冠状病毒感来的肺炎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由上级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防治专家进行会诊认定。

(二)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防控指挥部根据需要邀请专业机构对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三)事件的终止

人民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建议,适时终止事件,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疫情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

(一)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