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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水口乡“监督服务微信群”的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关于建设水口乡“监督服务微信群”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39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水口乡
发文日期: 2020-09-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17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建设水口乡“监督服务微信群”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的渠道,着力搭建点对点面对面的干群交流平台、为民解困服务群众平台、监督检验干部平台,根据县委要求,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建设“监督服务微信群”。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的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二、建设路径

利用互联网手段,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实现民声民意、部门处理、信息公开、监察监督“同网共看、同线共管、同频共振”;依托“监督服务微信群”平台强化县乡村三级信息直通,横向打通各级政务部门,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入智能客服、工单智能辅助分派、诉求流转智能优化等手段,不断提升对群众诉求的自动分析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使“监督服务微信群”成为收集民意的“扫描仪”,服务群众的“服务器”,密切干群的“连心桥”,履职尽责的“正风镜”,推动“廉洁村居”建设和基层信访问题解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建设目标

按照“一村(社区)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在全全面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实现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便民服务、监督村权运行、促进基层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五大功能。在2020年10月1日前,“监督服务微信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12月1日前,全“监督服务微信群”村(居)民进群率达到90%以上,通过发挥“监督服务微信群”桥梁纽带作用,做到“村权受监督、三务全公开、信访不出村、村民更自治”,为实现党群、干群“零距离”架起沟通平台,倒逼干部主动转变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组织领导

“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在乡党委直接领导下,由乡纪检办公室乡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成立水口乡“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黄龙霄任组长,乡纪委书记黄旭、乡组织委员张永富任副组长,黄程、刘雄、李璐、吴鹏、陶海文、杨亚林、万拥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纪检办公室黄旭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职责。

村、乡属各单位参照级领导小组架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五、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全“监督服务微信

”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工作进度分成3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9月)

通过微信、报刊、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推进微信群建设的浓厚氛围。由乡纪检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联动,整合已有的工作群,建立起覆盖全范围的“监督服务微信群”。9月底前,全所有的村(社区)按照“一村(社区)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建立起“监督服务微信群”。

(二)运行实施阶段(2020年10月)

10月1日,全所有村级微信群导入“监督服务微信群”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全“监督服务微信群”正式全面运行。

10月下旬,根据实际出台群规群约、管理制度、违法及不良信息处置等工作制度。乡纪检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查找短板,认真总结经验,集中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2月)

乡党委“监督服务微信群”建成运行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召开研讨会、调度会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优化“监督服务微信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使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动员辖区居民踊跃加入“监督服务微信群”,为打通全县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提供重要的平台支撑。

六、工作内容

(一)高效建群

1.搭建村级平台。10月1日前,全所有村(社区)按照“一村(社区)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建群。各乡干部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则扫码加入本人所联系的村(社区)微信群;市属、县直各单位驻村扶贫干部和联点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扫码加入各自联系或所在的村(社区)微信群;各村群众按“一户一人”的原则扫码入群。群内所有群员必须实名制。

2.完善交办机制。在“监督服务微信群”管理系统中专门设

立群众诉求交办群,及时交办、回应群众诉求。县级层面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入群;乡镇层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入群;各级微群办和成员单位人员进入相应层级交办群。对于微信群中的诉求反映、政策咨询、申请事项等信息,县乡村三级按权限分级认领,按性质分类处置。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和诉求,直交直办,微群办工作人员在交办群内直接@相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要求限时办理,及时回复群众;对于复杂性的问题,通过微信群管理系统制作工作清单,交由有关地方、有关单位办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性、苗头性问题,经会商后形成工作专报,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抄送有关职能部门,并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对于微信群内举报的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问题,发现后主动移交同级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受理,同时将问题线索上报至上一级微群办。

3.加强系统管理。依托微信群运维管理系统,把分散在全各个村(社区)的微信群系统集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县乡微信群运维管理系统掌握本辖区微信群的运行情况及本地群众反映的诉求。

(二)规范用群

1.开展宣传教育。以“监督服务微信群”为宣传阵地,结合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党在农村基层的各项法律和强农惠农政策;科学运用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纪和政策意识,提升法纪和政策的把握与运用能力,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2.推进便民服务。依托“监督服务微信群”平台,推进“带着板凳进村”信息化、常态化,各级干部主动进入联系(所在)村(社区)微信群,“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关注、回复;做好微信群群众信访的收集、分流、督办、反馈等全流程跟踪,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微信群内公示公开;同时,做好政策咨询、各项申请事项等便民服务工作。

3.监督村权运行。充分利用“监督服务微信群”优势,结合我县“互联网+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公示公开村(社区)内党务、村务、财务等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决议结果等,及时公示公开各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扶贫实施情况,主动接受广大村(居)民监督,真正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上下贯通、有机结合。

4.促进基层建设。借助“监督服务微信群”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公示公开力度,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传递身边的正能量,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引导群众见贤思齐,树立文明乡风,有效实现线上线下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监督服务微信群”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扶贫政策、动态成效、先进经验和整改措施,实时

沟通互助。加强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强化驻村扶贫工作的监督,

倒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作为。

(三)严格管群

1.加强日常巡群。根据群众关心问题的关切度,编制关键词输入系统,由系统根据关键词自动巡群。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工智能巡群,村(社区)微群管理员要每天查群,发现问题迅速解决,每周对党务、村(居)务和扶贫帮困工作公示公开;乡镇微群办要每日查看运行情况,重点解决村级未能及时办结的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按要求及时公示公开有关情况;县级微群办每日抽查部分乡镇的村(社区)微信群,检查公示公开、回应诉求、解决困难等工作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主动认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在本级交办群中发布巡群日志。

2.弘扬正气涵群。发挥“监督服务微信群”宣传信息一键

推送功能,将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扶贫政策等及时推送给

基层干部、群众,从正面对党和国家政策进行宣传,弘扬正气。不以党员干部标准来评判群众言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上不予禁止,鼓励群众充分发声,维护群内原生态,让微信群充满活力;对不良言论要理直气壮果断处置,让微信群风清气正、山青水秀;对群内发现的敏感舆情,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正面引导和处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和反党、反政府、反民族等非法言论,当即制止谣言和消极言论,及时受理群众合理诉求。

3.强化考核督群。将“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情况纳入全绩效考核范围,按每周、月度、季度对管群、用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打分、排名,并以微群办文件下发各级各单位,抄报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微信群活跃程度不高的,连续数月办理情况不佳、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推诿扯皮导致群众严重不满的,报乡纪检办公室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乡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乡纪委要加强与组织、宣传、综治派出所部门间的合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体网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保障,明确专门力量负责“监督服务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微群办要按照“调度准、跟进好、反馈快”的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数据和工作信息,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对未按照工作要求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在工作中拖延推诿、弄虚作假、消极怠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四)积极履责担当。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各自权责,主动认领微信群中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诉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急办事项要立即办理,一般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问题事项以纪检监察专报上报党委领导批示办理;部门要积极履职、按照分工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微群办要调度建群、用群、管群情况,及时向党委领导报告,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加强考核和督促,及时约谈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

中共水口乡党委会

水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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