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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商发〔2021〕5号
绥宁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商务局各股室、二级机构,下属各公司、大型商贸超市、加油站、各汽车经销商、二手车交易企业:
为确保做好我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2.13”游乐设施机械故障伤人事故教训,全面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局党委究同意,定于2021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商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现将《绥宁县商务局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商务局
2021年2月20日
绥宁县商务局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做好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2.13”游乐设施机械故障伤人事故教训,全面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彻底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经商务局党委研究同意,定于2021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商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全县商务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其余负责人切实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动开展,同时要 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为确保本系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县商务局成立本系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卿连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文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万拥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由商务系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由局行业管理股陈长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及资料整理,并及时上报市、县有关部门。
各单位和企业要把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要坚决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全县商务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织密织细安全监管网络;既要突出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行业,又要关注容易忽视的监管漏洞、视野盲区,更要集中整治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补齐监管短板、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彻底消除漏管失控,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我县商务系统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内容
(1)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单位、各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
(2)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部署会议,协调指导、组织督促成员单位行业监管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和“全面排查从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
(4)建立健全、逐级上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整改,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5)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我县商务局“打非治违”工作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安全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切实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纠,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8)强化安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事前问责,严肃行动期间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落地。
(二)职责分工
1、党委书记、局长卿连生带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军平、李小成为一组,负责督促指导各下属公司及二级机构单位开展安全整治行动。
2、党委委员、副局长苏文辉带队,局行业管理股工作人员刘开喜、刘郁平、陈长腾为二组,组织开展打击我县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各乡镇加油站、拍卖公司、汽车经销企业、二手交易市场及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进行安全整治。
3、党委委员、副局长万拥双带队,市场体系建设股张运勇、曾四娥、熊凯为三组,负责对县城农贸市场、商务超市和有关大型经贸展会活动的安全整治,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指导招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牵头“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宣传工作,为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三、检查方式
1.各经营单位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职工公布。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管控措施,每月20日前上报商务局行业主管部门。
2.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排查。局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下属单位及商贸行业管理单位进行有计划地排查,对申请销号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随时组织验收。整个行动期间要对商贸行业所管理单位排查一次以上,发现重大隐患要制成清单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县安委办。
四、工作步骤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2月26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下发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动员负责行业开展百日行动。各单位要于2月25日之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送局行业管理股。
2.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月26日-4月30日)。对照主要内容和检查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动。各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向局行业管理股报送督查通报和重大隐患清单;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月28日向县安委办报送督查发现问题。
3.督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督查通报问题实施整改,对照重大隐患清单照单销号,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行业管理股将组织对各单位问题整改、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行业,压实部门职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扛起压力、负起责任。要深入分析行业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要在所管理的行业、所有领域和生产经营环节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激励企业自查、部门开展排查、政府组织抽查,多层级、多主体、多角度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成清单逐级上报。通过全面隐患排查,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清单要报县安委会。各单位要针对每个重大隐患制订一套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分别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未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未按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等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对因“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在行动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
绥宁县商务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分组行动表
绥宁县商务局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绥宁县商务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分组行动表
分组 |
带队领导 |
责任牵头股室 |
联络员 |
督查单位 |
第一组 |
卿连生 |
局办公室 |
刘军平 李小成 |
全系统指导监管(含商务系统直属单位) |
第二组 |
苏文辉 |
局行业管理股 |
刘开喜 刘郁平 陈长腾 |
全县各乡镇加油站、二手车交易市场、废旧金属回收企业 |
第三组 |
万拥双 |
市场体系建设股 |
吴鹏辉 张运勇 曾四娥 熊凯 |
县城农贸市场、各超市商场、招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