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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坊镇“廉洁单位”创建考核评估办法
文件名称: 唐家坊镇“廉洁单位”创建考核评估办法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43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唐家坊镇
发文日期: 2020-10-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20 有效期: 永久

唐发202014号

中共唐家坊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唐家坊镇“廉洁村(社区)”创建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

   《唐家坊镇“廉洁村(社区)”创建考核评估办法》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唐家坊镇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唐家坊镇“廉洁村(社区)”创建考核

评估办法

为增强“廉洁村(社区)”创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全镇“廉洁村(社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关于开展创建“廉洁单位”的通知》(绥发〔2019〕13号)要求,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和我镇创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估办法。

一、考核评估内容

(一)政治生态建设方面

1. 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②高度警惕“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④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透过“新表现(十种)”,查究“老问题”,确保政令畅通。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等问题。⑥落实好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严肃活泼的政治生活。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

3. 强化领导班子政治责任。①强化政治担当。村(社区)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斗争精神,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严防对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失职失察。②加强团结协作。坚持在讲原则基础上的交心通气,增强领导班子成员间互信、尊重,强化领导班子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③民主科学决策。“三重一大”决策前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协商的方式增进共识、凝聚力量。④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矩,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发挥“头雁”作用,带领本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廉洁履职、依法履职、公正履职、勤勉履职。

4.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①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②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乱搭天线、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鼓励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又严格自律,清正廉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

5. 坚持权力公开透明。①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以及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推进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改革;在“亲”的基础上建立“清”的政商关系,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县委“三项规定”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持股、低价购房、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③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公开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和服务流程;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持续开展“简证便民”行动。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方面

6.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①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研、会议、接待、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坚持严要求严标准,自觉抵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搞“一桌餐”,不持会员卡。②不折不扣执行省委、市委、县委“约法三章”,严禁违规请吃、吃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烟酒和名贵特产,严格执行工作日不得饮酒的规定,严格禁赌限牌。③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增设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7. 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①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厉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②坚持秉公用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公权私用、公器私用。③加强对制度执行和保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遵守制度、不落实制度、违反和破坏制度等问题的查处力度。④持续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落实等问题的整治。⑤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民情走访恳谈”“带着板凳进村”等活动,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

(三) “ 两个责任 ” 落实方面

8.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①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 4 次。②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廉情分析、廉政谈话、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制度,抓小抓常,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村(社区)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对有关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③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执法办案,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条件。④充分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党政纪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见微知著,防微杜渐。⑤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廉政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⑥按有关文件要求设置好履行主体责任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会商通报情况制度。

9. 做实做细监督责任。①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②围绕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日常监督挺在前面,政治监督到位有力,通过谈话函询、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巡察整改、接受信访举报、建立廉政档案、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参加有关会议等方式做精做细日常监督,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的领导、解决民生问题等途径做实做准政治监督。③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深化作风检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⑤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责用权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严肃问责。

(四)一体推进 “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机制方面

10. 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①坚持“严”的主基调,党委协同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胆大妄为、不收敛、不制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②加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严格落实好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牌子”“提篮子”等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③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存量,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两个优先”的原则,坚决予以查处。④在创建周期内查办存量案件和主动查办的增量案件,不影响廉洁村(社区)创建申报;对于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镇党委将不受理其廉洁村(社区)创建申报。

11. 扎紧制度笼子 。①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结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察)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主动接受监督,梳理群众意见、审计反馈意见、财务检查意见、人大代表意见、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等意见,加强整改,完善制度。②坚持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加强对本村(社区)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整章建制。③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村(社区)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④管好关键人。加大管理人、财、物、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等核心岗位人员的监督和交流力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落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健全用好领导干部廉洁档案。⑤管住关键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人事、财经、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⑥管到关键处。围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⑦管在关键时。抓住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建立任前廉政谈话、任中谈话提醒、离任审计移交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履职的全程监管。

12. 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①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机制,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②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教育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④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依托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测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廉洁教育平台。⑤强化警示教育。利用好县级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教育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设立警示教育室、将典型案件汇编成册或制作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13.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②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的清廉元素,结合地方、村(社区)的历史沿革、文化风情开展廉洁文化建设。③打造清廉文化教育传播平台,用好图书室、阅览室、网站等载体,拓展清廉文化传播渠道。

14. 树立勤廉家风。 ①净化党员干部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家庭家风、家规家训建设。②推崇“勤俭持家、廉洁向善”的良好家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评家风、建家风、传家风活动,通过评选“贤内助、廉内助”、邀请家属参与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关注“绿洲清风”等活动,强化干部家属的教育。③将好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社区)创建等活动,以好家风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

(五)社会反响方面

15. 负面清单。创建启动前一年以及创建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评为“廉洁村(社区)”:①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③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的;④本村(社区)出现塌方式腐败案件的。⑤因违纪违法问题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⑥信访举报量大得不到有效解决的;⑦出现涉黑涉恶案件和“黄赌毒“案件的;⑧有其他不宜评为“廉洁村(社区)”情形的。

16.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测评“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对村(社区)的反映。引入第三方评价,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村(社区)廉洁和服务方面的意见。

二、考核评估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项目实行等级评估制 根据每一项评估内容, 设立“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为“好”是指该项内容全面实施且富有成效,“较好”是指该项内容逐步实施,取得较好效果,“一般”是指该项内容实施较慢,有一定成效,“差”是当项内容实施不全面,成效不明显。评定为“廉洁 村(社区)”,每一项评估内容必须达到“较好”以上等次,且达到“好”等次的评估项目在所有的评估项目中所占比例达 80%以上。存在本办法第15 条列举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廉洁村(社区)。

(二)考核评估程序。采取村(社区)自评、镇党委各部门共评、民意调查相结合,资料审核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

1. 村(社区)自评(镇党委评估)。村(社区)在创建验收年 9 月 30 日前,对照本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自我评估。

2. 民意调查。村(社区)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要上报当年实际服务对象(要留取电话号码)的总体数据库,镇纪委设计民意调查表格,委托第三方从中合理抽取样本,征求服务对象对村(社区)服务、作风、廉洁等方面意见建议。

3. 镇纪委牵头组织评估。申报创建的村(社区),每半年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创廉工作开展情况,镇纪委根据上报的资料建立创廉档案,并及时跟进更新。镇纪委成立现场考核验收评估组,现场评估时,村(社区)要上报自评报告及有关资料,考核验收评估组根据现场考核的情况逐项写出详细的情况报告。

4. 镇党委综合评估。根据村(社区)自评、镇纪委、考核评估组的评估意见,结合各村(社区)的创廉档案、民意调查(“两代表一委员”评价)情况,镇“廉洁村(社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估,拟评定为唐家坊镇“廉洁村(社区)”的,须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经镇纪委研究,报镇党委批准。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创建廉洁村(社区)“四挂钩”。一是把创建“廉洁村(社区)”作为创建文明村(社区)的前置条件。创建和复核文明村(社区)的,必须申报创建“廉洁村(社区)”或者已经创建成为“廉洁村(社区)”。二是把创建“廉洁村(社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对于创建“廉洁村(社区)”活动推进不力的,将予以扣分。三是把创建“廉洁村(社区)”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体系,创建成功的村(社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四是把创建“廉洁村(社区)”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时,要报告创建“廉洁村(社区)”工作情况。

(二)建立廉洁村(社区)“两联”创建制度,即由镇党委书记指导所联系村(社区)的“廉洁村(社区)”创建工作、由纪委书记联系指导一个片区所属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廉洁村(社区)”周期为两年,创建成功后,每两年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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