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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58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唐家坊镇
发文日期: 2021-12-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2-06 有效期: 永久

唐政发〔2021〕59号


关于印发《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组织实施。

                             唐家坊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我镇扶水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对扶水河段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我镇扶水河段流域禁捕政策落实,根据绥宁县人民政府出台《绥宁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禁捕、退捕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和管理好我镇扶水河段流域禁捕工作,根据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和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促进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共赢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有效恢复我镇扶水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二、禁捕时间

20217月1日0时起,扶水河十年全面禁止捕捞。

三、禁捕范围

镇域扶水河流段。

四、目标任务

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检测需要在禁渔水域捕捞的,必须持特许捕捞证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内进行捕捞。禁渔期扶水河流域要做到“船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和“不见有渔船、不见有地笼子、丝网”。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袁丹任第一组长,镇长黄始勇任组长,黄建华、陆全章、杨琼、龙溢、何楚清、袁中、阳荣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镇派出所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吴良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落实监管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的渔业执法工作,紧密配合、村(社区)两级巡逻队对辖区内扶水河流域进行巡查,调查处理小型违法捕捞事件,及时向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内的电、毒、炸鱼事件及大范围利用非法网围渔具进行捕捞的事件并配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

加强宣传发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进一步加大禁捕政策宣传力度,把禁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禁捕退捕管理宣传活动宣传到位。一是联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举行禁渔宣传,宣传禁渔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出动宣传车和利用村村响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禁捕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居民对禁渔的思想认识。三是深入辖区单位、农贸市场,发放禁渔宣传资料,让全居民了解禁渔工作的内容,支持禁渔工作,形成社会共识。

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对辖区扶水河流域进行全面巡查督查。一是在71日开始,出动流动宣传车对辖区内资江、溪河流域进行为期两周的禁渔宣传,督促渔船上岸、渔具渔网入库;二是从7月27日开始,、村(社区)两级每天安排禁捕退捕工作值班巡逻,及时掌握禁捕退捕工作动态,保证禁渔水域中无一条生产作业船、无一起非法捕捞;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农水部门、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市场、餐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阻断非法水产品流通、消费渠道,对门店标牌中有“野生鱼、河鱼”等内容的一律由综合执法大队责令予以更换。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组织、参与非法捕捞的组织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后续管理。做好正常捕捞生产管理,严禁采取电、毒、炸以及迷魂阵等非法渔具捕捞。打击全范围内的违法捕捞行为,维护扶水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关于印发《唐家坊镇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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