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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统计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统计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8-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27 有效期: 永久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8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月11日,县委巡察组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两年来,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和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一项不漏抓好整改落实。2021年3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跃萍同志主持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局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巡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12月11日,县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巡察意见2020年4月10日,根据巡察办对我局整改情况首次验收情况局党组研究巡察整改检查验收反馈意见的再整改工作2021年3月12日,我局召开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长铺镇和长铺乡服务对象参加的巡察整改评估验收民主测评会,就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资料整理成册,报县委巡察办申请验收。

2、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整改,我局成立了绥宁县统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覃贤军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专业人员为成员。局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整改落实,实行清单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难点重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

3、严密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项整改任务由一把手负总责,1-2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将责任分解细化到每名党员干部,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问题“清零”。对整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改措施和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和巡察完成后,共反馈问题9个,立行立改交办函19件,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9个

1、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被动应付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督促集中学。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流程开展了2次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学习。重温了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内容;开展了干部大讲堂学习;督促全体干部下载了学习强国手机APP,坚持每天登陆学习,通报学习进度。二是支部组织持续学。局机关支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坚持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开展微宣讲等。三是创新载体生动学。通过邀请专家专题讲课,观看革命传统、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党建理论学习竞赛,赴寨市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等方式,拓宽学习视野,增强学习教育感染力,提高学习实效。

2)关于“在克坚攻难上党组领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重新调整干部分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捐款、领导干部上党课、赴寨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邀请专家进行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不断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战斗力、凝聚力。我局始终坚持建强支部,注意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成员。2020年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局机关支部书记,从干部中选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担任支部委员。今年又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覃贤军同志兼任支部书记。始终坚持抓好思想引领,牢固树立 “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工作理念,培养党组班子成员不折不扣、不讲条件、不计得失的工作作风。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工作调研,带头撰写调研报告。三是重大艰巨任务,做到党组、党员冲在最前面2020年来,局党组在纷繁复杂的工作面前,迎难而上,坚持前瞻性思考,主动履职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工作。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大年初一局党组就取消春节休假,在办公室进行疫情值班,并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家属楼值守和小区值勤等工作;在脱贫攻坚普查方面,党组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分成三部分,一部分前往城步开展普查,一部分在县城配合和保障武冈普查员的普查工作,一部分担任县级联络员下乡普查;在人口普查方面,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各分片组组长均由党员干部担任,切实做到了重大艰巨任务,党组、党员干在一线,冲在最前。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圆满完成,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人口普查入户登记44.8人次,基本摸清了绥宁人口家底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到位,执行法律法规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统计改革文件。通过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2020年5月、2020年8月和2021年3月等时间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三个文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求单位以后新进的公务员两年内必须考取国家统计局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制定年度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统计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高检查覆盖面。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对于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在班子会和全体干部会上传达学习,并根据会议精神,把单位职能职责和干部岗位职责摆进去,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四抓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对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跟踪督办,相关专业限期完成。2019年底,我局积极与县委督查室对接,认真办理了唐渊书记、罗玉梅县长的批示件,并按期销号。

4)关于“大笔资金使用问题在民主集中决策中不留痕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单位重要工作开展所需的大笔资金,坚持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召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二是做好会议纪录。在班子笔记本的记录上,认真做好记录,切实做到重要问题、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大笔资金的使用都有据可查,防止暗仓操作。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上明确规定大笔资金使用必须在集体研究会议上记录清楚。

5)关于“不注重干部业务能力的均衡发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备绥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绥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为我局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经县委同意,2020年5月从我局提拔了一名干部任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二是申请调入干部。根据我局编制空缺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门汇报,要求调入公务员和事业干部。2020年11月份,由组织部考核,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调入一名事业干部;2021年4月底,通过遴选方式,调入一名公务员。三是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19年底,公开招聘了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四是招考工作人员。2021年3月和4月,分别面向社会招考1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在逐步增加干部数量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能力和人岗相适原则,我局将着手开展岗位轮换,进一步促进干部业务能力的均衡发展。

2、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2017、2018年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2019年主题党日活动虚化,“一会五评”、“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绥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方案》《绥宁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方案》和《绥宁县统计局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两年来,局党组坚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巡查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2019年、2020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县委指导组均指出,县统计局党组对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细致,围绕问题深入开展了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会议氛围深厚,抓好了严实标准,突出了关键环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强,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两个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严格管好身边的干部职工,反对好人主义。两年来,我局持续聚焦巡察整改问题,把强化“两个责任”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我局落实落地。在细化《绥宁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同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局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具体措施》,认真开展了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评议。二是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做到事前也要监督,敢于担当负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监督,两年中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专业的干部共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制作了个人廉政承诺卡片、家庭助廉倡议书、家属守廉助廉承诺书、廉洁文化宣传走廊和廉政提醒手册,召开了家属廉政座谈会,统筹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工作,有效做到了事前监督。三是加强财务制度,禁止干部职工经手现金。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县财政规定,除特殊情况外,1000元以上支出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发放至乡镇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直接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禁止干部职工经手现金。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年终考评打人情分。2019年、2020年,我局对乡镇统计工作考评分值为1分,即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完成情况,由该专业人员结合乡镇统计工作考评制度,根据各乡镇年报数据进行计算、打分,报张晨阳常务副县长签字同意后上报,杜绝了年终考评打人情分现象。

2)关于“重点岗位存在廉政风险,财务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全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补助。解决了专业人员经手部分统计员补助现金的问题。二是转账支付下乡费。对分组下乡开展调查产生的差旅费,根据调查工作方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各组牵头人员。三是转账支付乡镇普查员劳务费。根据普查方案计算各乡镇普查员劳务费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各乡镇统计员或分管领导,由各乡镇造册发放给普查员人,上交县统计局作为支付凭证资料入账备查。四是转账支付住户调查劳务费。主动与县农商行联系,将各住户调查网点的劳务费通过县农商行集中支付给各网点辅助调查员。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且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在严格执行《绥宁县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绥宁县统计局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严控“三公”经费审批支出,公务接待一律凭公函接待,公务接待费大幅缩减,2019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4.79万元,同比下降266 %二是严禁在发票开支中随意搞变通,虚开发票,转移不正当开支。完善了《绥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采购、会议培训及公务接待等经济业务事项实行报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支出,从源头上杜绝了变通发票开支、虚开发票等行为。三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开展工会活动。制定了《绥宁县统计局工会管理制度》,设立了局工会账户,实行工会账户独立核算、独立收支,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会活动和支出。四是联网直报和“以奖代补”补助直接打入当事人银行账户,不能由干部职工领取现金再发。2020年,我局分两次发放了企业联网直报补助和“以奖代补”资金,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打入当事人银行账户。

(二)立行立改交办函19件

19 件交办函中,有16件已在巡察过程中即时办结,另3件交办函内容,与巡察反馈问题的相关内容一致,已办结,并于2021年3月16日一并通过巡察组的审核验收。

三、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情况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我局从夯实主体责任入手,在建章立志上发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结合“廉洁单位 ”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

1、强化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问题。2020年,局班子成员针对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规工作、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方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人员报酬支付方式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入规工作等当前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分别撰写了调研报告并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签批。同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巡察整改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干事创业的信心大为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进度明显加快。2020年,我局被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综治平安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县委书记唐渊、县长罗玉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晨阳同志多次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并先后到我局调研,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建章立志,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成效。我局在巡察整改中注重标本兼治,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我局完善了《中共绥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促进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决策效率。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我局完善了《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搞好党的主体活动,切实把党组、党支部打造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绥宁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绥宁县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绥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我局实现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效。

3、抓常抓细,确保问题整改成效最大化。我局把巡察整改完成当成起点而不是终点,在抓好重点整改的同时注重日常工作中的抓常抓细。一是结合巡察反馈抓好常规工作。我局在巡察整改后,成立了局工会委员会,单独设立了工会账目,完善了《绥宁县统计局工会管理制度》,促进了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工会账目的规范管理。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抓实抓细廉政教育责任。局党组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和监督,对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红脸出汗的方式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一年多来,通过以案释纪、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2次,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专业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三是注重整改成果公开。将巡察整改情况在全体干部会议和单位微信群中双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巩固整改成效。

二是抢抓机遇,推动统计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党员干部在整改落实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进一步转化为讲落实重落实抓落实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解决问题为新的起点,不断推动我县统计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增强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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