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统计局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绥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中共绥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35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1-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1-29 有效期: 永久

绥统发〔202111

关于印发《中共绥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

规则》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共绥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1022

为了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组会议议事范围

(一)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要情况,分析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重要问题。

(二)讨论通过以党组的名义下发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

(三)讨论年度、季度主要工作计划部暑以及涉及全局、有影响的活动安排意见。

(四)讨论制订或修订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廉政建设和其它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研究和决定干部职工的调配、任免和临时人员招聘,研究和决定部的奖励、处分和纪检案件的立案事宜。

(六)研究和决定大额财产的添置、大宗经费的使用开支和干部待遇分配方案,通报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七)研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部考核、总结评比等有关事项。

(八)研究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和中心对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九)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党组会议议事程序

(一)会议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决定召开党组会议时,应由办公室提前一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党组成员(特殊情况除外)

(二)党组会议议题,由有关股室拟办、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呈报党组书记决定,一般情况不临时动议。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一般由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

(四)办公室负责党组会议的具体承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的计论意见,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并负责督办落实。

三、党组会议议事要求

(一)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二)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以正式文件或纪要为准。

(三)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个党组成员和各股室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分管党组成员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奖惩等事项时,必须党组成员全部参加。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五)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他人泄露党组会议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