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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卫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 工作思路
文件名称: 绥宁县卫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 工作思路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6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县卫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2-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2-28 有效期:

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在上级卫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健康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县卫计部门扎实部署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围绕“三个一批”(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和“降负担、治未病、健体制”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政策。我们结合部门实际,具体出台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进村巡诊、分级诊疗等十项政策措施,实施了村卫生室建设、购置健康医疗车、建立健康服务平台、引进远程诊疗系统等四大项目,做好了家提高报销比例、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应保应保、大病救治、落实分级诊疗等十大项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57458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人口26645人,现已脱贫25085人(2017年及以前脱贫15832人,2018年脱贫9253人),所有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100%,落实扶贫特惠保达100%,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到位率达100%,县域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89%,大病患者县域内救治率达92.96%,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到位率达100%,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100%,县域内就诊率达86.60%,全县建成1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投入使用。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被评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湖南卫视、《红网》《中国手机网》《新湖南》《大众卫生报》等新闻媒体都对我县健康扶贫工作中的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等工作经验先后进行了报道。

(二)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

按照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要求,县卫计系统派出27个驻村帮扶工作组28名队员,帮扶两个贫困村(卫计局驻洪溪村、人民医院驻庙湾村)、25个非贫困村,207名干部结对帮扶580户贫困户。近年来,卫计系统共投入扶贫工作经费112.35万元,驻村结对帮扶为扶贫点和结对贫困户落实政策项目资金3813万元,16个产业,成立25个产业合作社,新建、改扩建村组水泥路52公里,人均上户8次以上,落实易地搬迁111户,危房改造192户,保障兜底46户,帮助贫困户落实就业633人,投入政策宣传经费5.8万元,投入慰问金26万元,落实“爱心购”16.35万元,为贫困户办实事6000多件。其中卫计局机关驻洪溪工作队帮助该村落实农网改造和安全饮水工程,该村413户用电、饮水安全,帮助建好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文化广场和村卫生室,慢病签约管理服务76户,落实教育助学扶贫45户,落实政府贴息小额信贷36户144万元,帮助贫困户落实兜底保障政策5户,帮助落实就业94人,干部职工个人赠送慰问金9.66万元,落实爱心购5.98万元。

二、计划生育工作

截至9月30日(计划生育年度),全县总人口为395633人,人口出生4198人,政策内出生385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83%,性别比为112.0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为2000对,已完成1510对,目标人群覆盖率为75.5%。落实长效节育措施3914例,其中男扎1例,女扎137例,上环3154例,取环137例,人工流产485例。年度内应立案1477例,已立案1422例,立案率为96.28%,征收面为14.76%,征收率为5.3%,结案率为1.02%。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452人10.464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发放180.8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71.28万元,手术并发症补助36.6万元,开展特扶慰问3次发放慰问金11.45万元。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清理跨省流动人口数据个案信息51387条,到位率为100%。处理省内流动人口信息3591条,PADIS平台信息2257条,湘粤信息通报9178条。开展了“5.29”大型宣传活动、生育关怀行动和暖心行动、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对102名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了全覆盖慰问,免费为5593户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购买家庭意外险27万余元,发放计生特扶家庭慰问金20余万元。

三、深化医改工作

一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和医共体工作继续分步推进,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与我县人民医院签订对口帮扶协议,邵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与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建设协议,县人民医院托管武阳中心卫生院,县中医医院与邵阳市中医医院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与全县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医共体。二是改进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积极按省市要求贯彻落实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模式,进一步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方式。我县已将106个种单病种列入限额付费范围,其中儿童先心病等省定重大疾病24种,老年性白内障等市定单病种24种,以及计划内平产分娩、剖宫产实行了限额付费。三是顺利通过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评分工作;四是优化整合了长铺镇、长铺乡卫生院医疗卫生资源;五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省级验收并取得优异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四、公共卫生工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至12月18日,全县共建电子档案321429份,建档率89.48%;以乡镇为单位单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0-7岁儿童管理28067人,健康管理率达87.99%;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96.18%、95.33%;老年人管理38713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分别管理22037人、764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486人;结核病管理171人,报告率为100%,规范服药率为98.86%;传染病报告2268例,报告率为100%;卫生监督共协查327次。

2.疾控工作。落实疫情监测措施,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疫情、麻疹发病、埃博拉出血热和夏秋季食源性疾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春长生疫苗事件疫苗回收、咨询、续种补种、上报等工作。截至12月18日,全县报告法定传染病2268例,传染病发病率为596.84/10万;共报告手足口病534例, 较去年下降51.7%,重症无,死亡0例;检索样外环境样105份、内环境样361份,合格466份,未发现阳性样。预防接种卡价苗4687/4680/99.95%;乙肝疫苗14155/14124/99.78%;百白破(DPT)18596/18356/98.92%;麻苗9417/9387/99.68%;A群流脑苗9335/9216/98.72%;A+C流脑苗9133/9098/99.61%;乙脑苗9235/9189/99.50%;甲肝苗4857/4796/98.74%。按现住址管理的HIV/AIDS 109例,存活79例,死亡30例,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共计73人。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33例,免费治疗118例,治疗成功率97.7%,其中105例初治涂阳病人治愈96例,治愈率达91.4%。

3.妇幼工作。25个乡镇共有产妇总数2896人,活产数2930人,产前建卡数2781人,建卡率96.02%;产后访视2752人,产后访视率95.02%;住院分娩2896人,住院分娩率为100%;高危产妇1736人,住院分娩1736人,住院分娩率100%;到目前我县无孕产妇死亡。 5岁以下儿童死亡16人,死亡率6.24‰,婴儿死亡12人,死亡率4.68‰,新生儿死亡9人,死亡率3.51‰。HIV抗体孕期检测2547人、产时检测5人;梅毒孕期检测2547人、产时检测5人;乙肝孕期检测2547人、产时检测5人;艾、乙、梅孕期检测率均为99.80%,艾、乙、梅产时检测率均为0.19%。2018年艾滋病毒检测阳性孕妇0人。梅毒检测阳性产妇9例,均进行了规范用药,并对产妇和小孩分别进行了追踪和管理。加强产前筛查质量管理,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叶酸增补服用率98.35%,依从率90%。免费婚前医检应检1211对,实检975对,检查率80.51%,免费发放避孕药具3056人次,新生儿疾病筛查2561人次,筛查率100%,听力筛查 2310人,筛查率90.19%。妇女“三查一治”368人,普查妇科疾病6016人,产前筛查2418人,有效保障了妇女、新生儿健康。

4.卫生应急。扎实做好救灾防病各项准备工作,救灾防病工作始终做到四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机构队伍到位、经费物资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全面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参与全县性应急救援演练1次。积极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及“6.8”水质异常事件,全面做好黄土矿镇“9.28”校车侧翻事故与卫星发射残骸回收医疗救治工作。

5.医政科教。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狠抓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医疗纠纷,成功处置医疗纠纷9起。组织无偿献血1217人次。医疗机构换证263家,电子注册290家、医护人员注册1241人次,组织医师定期考核427人次,完成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7人。加强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建成中医馆8个。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持续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评审首届“名中医”10名。组织参加全科医师培训两批共36人,完成了2018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录工作招录本科生3人、专科生28人,应届毕业订单定向生2人参加规培。

6.卫计执法。规范核发卫生许可证28家,续证8家,核发健康合格证715本。公共场所进行建档156家,监督检查312户次数,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均达到100。监督检查县城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共2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7份,立案查处1家。监督检查学校65所,监督覆盖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7份,对5家传染病防控工作问题严重的学校予以立案查处。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98%以上,立案查处率达100%,对2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3家,予以行政处罚3家,警告、限期改正12家,罚款1.2万元。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查处无证行医8家,取缔1家,罚没金额6.9万元。全年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3起,有效保障了育龄群众合法权利,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严肃性。受理信访督办案2件,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做到不漏征、不乱征、不少征,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93%,立案标准准确率98%。社会抚养费应征收410万元,实际征收412万元。

7.爱卫工作。认真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6周年暨第30个爱卫月活动、“关注小环境,享受大健康”集中宣传活动。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的标准》,积极开展爱卫细胞创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努力建设卫生绥宁、美丽绥宁。抓好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共投入经费25万元,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入开展秋季灭鼠活动,11月顺利通过省级专家验收,达到国家C级标准。加快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改厕任务,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34%。

重点项目建设

县妇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完成投资额870万元,附属楼第三层封顶,住院楼第二层楼面已完成浇灌;唐家坊卫生院综合楼项目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乐安乡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

六、民生实事项目

县财政共投入1835.7万元,对全县190个(新建136个,改扩建54个)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至10月底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按照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标准,县财政安排资金300万元配置好村卫生室设备。适龄妇女“两癌”普查任务数6000人,实际完成6016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任务数2418人,实际完成2418人,完成率均达100%

七、安全维稳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医疗场所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安全生产秋季攻势”等,全面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重点信访人员息访稳控工作,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维稳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确保了卫计系统安全稳定。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生工作方面。出生上报人数减少,出生统计不到位;符合政策生育率下降,违法生育控制不力;出生性别比不平衡,乡镇之间差距较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少,征信机制效果不佳;全员人口数据清理进度不快,上报不及时。

2.卫生建设项目进展较慢。一方面由于建设项目前期及进行中需办理的手续繁多,加之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建设单位经费紧张,致使建设资金短缺,影响工程进度。另一方面由于建设用地有限,县城规划审批严格,老百姓阻工现象严重,致使工程进度缓慢。

3.人才不足。基层医疗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医师缺乏,尤其是缺乏全科医师,导致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

4.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下阶段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摸清人口出生底子、完善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把牢人口出生政策属性。二是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手机报、村村响等载体,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建设进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高效完成。

2019年卫生计生工作思路

2019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继续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分工明确、补齐短板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目标。在巩固基础扎实做好常规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1.继续加强项目建设。2019年3月底完成县妇幼保健楼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力争9月底投入使用。年内完成唐家坊卫生院、乐安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医卫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基层医疗队伍,强化基层专业能力培训,围绕深化医改、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疾病防控、生育政策调整等主题,以专题培训、学习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加大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实施“招聘一批、调配一批、引进一批、返聘一批、培训一批”工程,健全人才成长机制。按照基层医疗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求,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农村(社区)卫生适宜技术培训等专业技能培训。

4.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严打涉医违法犯罪,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二、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5.持续推进分级诊疗。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落实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量比例稳步提升。

6.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率,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7.提升中医药工作水平。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支持中医特色康复机构发展;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设治未病中心。

8.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全面规范开展各类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高履约率和续约率。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继续做好项目监测工作。

9.全力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数据整合力度,推进数据的共同采集、共享与互补;加大对主要指标的监控力度,提升数据质量,防止出现数据错、漏报;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保证各信息平台正常运行,提升网格化、村直报、居民健康卡的建设和应用;加强优质服务与日常考核,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月通报、季排名”制度。

10.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结核病、艾滋病、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依法依规开展疫情监测分析,科学预测预警,及时通报信息,加强疫情排查和风险沟通,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健全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制度,推动学校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疫苗冷链储运服务建设,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提升全县预防接种管理和服务质量;加强饮用水、食品、病媒生物等监测,扩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抓好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控,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

11.提升卫生应急应对能力。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和机制,形成规范化的联控联控和群防群控制度;及时修订预案和相关技术方案,做好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常备不懈;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沟通;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0以下。扎实落实妇幼卫生项目,狠抓孕产妇健康管理,确保母婴安全,落实产科质量督导,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扎实开展孕妇免费产前筛查、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13.完善新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全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示范创建和信息平台管理与应用,及时主动做好个案信息交流互通。强化与流入(流出)地的异地联合执法工作,在社会抚养费异地征收、打击“两非”等难点工作上积极创新突破。

14.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按照逐步加大扶助力度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项目内容、创新扶助工作举措。加大“三结合”项目引导力度,加大对贫困计生家庭的帮扶力度,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抓好不孕不育症夫妇的摸底、建档、诊断、治疗和转诊工作。

15.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提升工程。一是进一步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巩固农村贫困人口“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七道保险锁。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做到参保应保尽保、补贴应补尽补、报销应报尽报、政策应享尽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5%以上。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配齐各类医疗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力度,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85%以上。三是进一步健全大病救治机制。继续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政策。对4类9种疾病,继续执行定点医院救治政策,确定诊疗方案、制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分病种、分批次进行大病集中救治,确保县级定点医院大病集中救治率稳定在80%以上。四是进一步推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疾病控制和健康促进力度,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强化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致贫。继续进一步开展进村巡诊服务,进一步发挥健康热线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

16.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健康促进的合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活动。充实健康教育人才队伍,组织专家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机关,普及科学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实施健康中国(湖南)行绥宁站活动,抓好重点疾病、重点卫生日宣传,重点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主题,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活动;加强控烟履约宣传教育,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戒烟服务网络建设。

1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我县顺利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积极配合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任务。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8.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行政许可实行一站式受理,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许可信息公示制度。

19.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及放射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聚焦百姓关注热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非法代孕的行为。探索多部门、跨区域联合协同执法机制,构建综合监管新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提高行政处罚效力,强力震慑不法分子。

20.加强医政管理工作。提高医护理疗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长效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21.拓展健康产业发展领域,推进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医疗与养老相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促进体育与健康生活方式融合,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促进食品与健康融合,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五、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22.全面加强卫计系统党的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建党,把党章纳入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积极分子培养的必备课程,切实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单位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加强管理,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稳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管理,完善“双述双评”制度,优化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制度。完善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制订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实行学习积分制。健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微党课竞赛。开设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开展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和民主评议工作。强化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按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三会一课”。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加强统战、群团、关协、老干等工作。

23.强化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行乡镇(中心)卫生院副职分管审批财经、一把手审核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及收受药品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24.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全县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重点抓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等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无偿献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党委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

绥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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