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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卫健局学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文件名称: 绥宁县卫健局学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44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6-05 有效期: 永久
    6月5日上午,绥宁县卫健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对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绥宁县卫健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了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有利于保证卫生与健康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下一步,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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