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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卫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卫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01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卫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2-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2-20 有效期: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经局党委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下旬至2019年3月底,在卫计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按照“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31日前)。召开卫系计统动员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9年2月1日至3月15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查。县卫计局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督查组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落实整改,逐一销号。

(四)整改验收阶段(2019年3月16日至3月30日)。县卫计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进一步查找工作漏洞,落实改进措施,巩固工作效果。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四、整治行动主要内容

(一)医疗安全。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诊疗技术规范、目标责任管理、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医疗纠纷处理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等情况。   

(三)用电安全。配电房、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维护,管理和操作电力设备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仪器、设备、网络、电线等防雷安全。

(四)特种设备安全。医疗放射源、电梯、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制氧设备、输氧设备、氧气瓶以及水、电、气、热、能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控,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易燃易爆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毒麻、精神类药品 “五专”管理,财务科、药房药库及重点科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易燃易爆(酒精、液氧、油气等)危险品是否按标准规范分类、分项储存。

(六)交通安全管理。公务用车、救护车和接送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车辆及驾驶人员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有违章驾车、酒后驾车、出私车等违规现象。

(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新建、改(扩)建、装潢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管情况。

(八)治安防控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等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九)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邵阳市中心医院火灾事故的通报》(邵卫健办传电〔2019〕2号)学习贯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乐高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周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单位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有完备的储备救援设备和工具等物资,普及各类应急和救援知识,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的自我应对能力。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和实施有效救援。

(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面覆盖,各单位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做到“三个不留”,即不留空白区域、不留空白地方、不留空白单位。要把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五)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格责问。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后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春雷2019”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绥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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