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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确保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稳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覆盖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一)全面覆盖,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共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同时突出重点,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形成实施方案,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立即开展横向到各行业领域,纵向到村、到户基层的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二)组织打击阶段
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做出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村级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排查,及时上报。镇安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不定期对重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和各单位做好行动成果与经验总结,开展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牵头部署、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二)严格执法措施。对行动期间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落实“四个一律”:1、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提出整改意见,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上报停产整顿,并派人盯守确保停产到位,复产必须经过验收;2、对不落实整改指令、整改无望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3、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上限处罚;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重点开展春节前后烟花爆竹“打非”、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整治、冬春季防火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联合执法。对镇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立即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在辖区内主要干道、人员聚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举报奖励电话(12345、0739—7790008)。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开展执法行动,落实举报奖励。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实行事前追责,特别要深挖非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追责到位,坚决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对行动期间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快从严从重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