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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6-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6-03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绥医保发〔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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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对象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根据《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0 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邵医保函〔202016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20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5月。

二、宣传月主题: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吸引全社会聚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86 号)等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参保对象和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三)《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1923 号),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途径(电话、邮箱等)、举报奖励具体流程与奖励标准等,强化社会监管。 

(四)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绩单,树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良好形象。 

(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19)》、中医与理疗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监管标准等,规范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与收费行为。

(六)通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形成警示震慑。 

四、宣传方式 

(一)丰富宣传作品。以省医疗保障局汇编的宣传资料为主要内容,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作品,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微电影、小品等创作,丰富和提升宣传工作成效和质量。

(二)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式,选择适宜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上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把握宣传重点。一是以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通过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和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二是组织督导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业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通过组织培训会等方式深度宣讲医保政策,培训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医保服务行为规范等,切实提升医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是作为医保基金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绥宁县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袁光平同志任组长,陈志刚、苏春芬、肖玉梅同志任副组长,阳远树、冷爱玲、曾德海、陶永红、卿上四、伍乘凤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冷爱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合理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督导,注重实效。我局将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通过集中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参保对象及社会各方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关注与认同。组织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线索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重奖”、“快奖”一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 

(三)总结经验,深化成果。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工作要重在平时,重在坚持,通过集中宣传形成常态化宣传态势。医保事务中心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收集整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宣传机制,并将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及亮点工作于522日前报活动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冷爱玲,联系电话:15197965829,邮箱:614594195@qq.com

附:绥宁县2020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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