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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
文件名称: 县住建局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73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作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7-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7-06 有效期: 永久

    连日来,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别赴各乡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督导居民自建房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整治,是否建立完善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满足居住或使用条件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部落实人员撤离、停止使用、打围封闭等管控措施。对既有违法建设自建房,是否通过完善手续、限期拆除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工新建居民自建房是否落实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经营性自建房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是严格新增自建房监管,新建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限额以上自建房要有专业设计、专业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三是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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