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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文件名称: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5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5-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5-10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名称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814.07万元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814.0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99.07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115万元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建设类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各类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策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

(三)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县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拟订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管线管廊等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并督促指导实施;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五)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抗震设防、消防、人防、防雷的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业的资质管理和参与相关注册执业管理。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及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负责审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补偿费用。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预搅拌混凝土(砂浆)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上岗从业等各证照的权限内考试考核及再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核、许可、报批及动态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属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拟订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十一)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招投标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县本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五)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批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修建县本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等重点人防工程;负责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维修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设施的改造、拆除、报废审批;负责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九)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平战结合方针。负责人防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设施开发利用,落实平战转换措施。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收集、整合空袭信息,制定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计划和预案;发放防空袭警报信息;组织信息防护、人员疏散隐蔽、物资转移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组织人防专业队抢险抢修,指导人民群众自救互救,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消除空袭后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级科目内容

目级科目绩效目标值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内容一:行政运行

1、依法行政: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各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单位重大事项坚持做到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全年无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年无媒体曝光事件。

2、交办件办理:全年按时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3、财政资金管理(含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核算账务):及时进行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及时编制财政资金预算和决算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公示;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建好各项资金收支台帐;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结合审计、财评、内审等工作;每月对所有资金及帐务进行核算,厉行节约;做好资产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4、年度业务工作(含单位职能职责上明确的主要工作):

2021年单位重点业务工作

一、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快“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建设和运用。二是坚决落实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全面实现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线上操作执行。三是规范窗口服务完善帮办代办制度

2、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并公布县域建筑市场信誉准入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约束县域内建筑市场服务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规范从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干净的市场环境。

3、进一步加大市政和房建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监督监管。抓好建筑工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从严从紧加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责任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建筑工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文明施工要求,坚决打好建筑工地蓝天保卫战。

4、进一步实施行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继续在人防审批、施工许可证办理、安全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上实施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信守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容缺办理和要件宽限,真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紧盯经济指标,确保年度经济数据稳中有升

1、支持县域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支持县内建筑企业成长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力争年内新晋一家建筑施工一级企业、一家建筑施工二级企业。鼓励400万以内的工程项目优先邀请县内建筑企业承包。争取县政府出台意见支持绥宁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形成一定市场竞争力。确保年内建筑业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以上。

2、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和健康发展。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监管和网签备案工作,争取年内建立房地产新开工、新审批预售的项目预售账户制度。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优化服务,力争上半年新开工3个以上房地产项目,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5%,税收增长20%以上。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监管,确保市场行情和市场秩序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市场重大失信行为。

三、做好民生实事,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1、加强公租房规范管理。开展公租房联合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公租房承租管理,建立公开有序的承租退出机制和租金收缴机制。

2、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扫尾2019年、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好2021年五个片区1600余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智慧小区和加装电梯,创造老旧小区改造绥宁经验。

3、继续推进县城棚户区和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全面扫尾县城四片两路和大汉风情商业街二期棚改工作。扎实做好前期调查、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550户县城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危旧房屋改造任务。

4、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农村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落实危改政策,确保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问题整改到位。

四、整治城乡环境,守住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底线

1、加强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力争开工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厂建设。

2、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武阳污水处理厂建设扫尾任务。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金屋、瓦屋两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3、实施县城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

五、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基本投资提升城市形象

1、推进县城路网建设。全面建成城东A段、武靖A段、长枫路等路网工程。实施工业路、民族路、公园路改造和人民路、长平路延伸工程。谋划枫香新区路网工程,做好十四五期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路网项目规划和储备。力争年内路网建设完成投资10000万左右。

2、推进县城重要雨污管网建设。着力解决平溪片区、城东片区、芙蓉学校片区雨污管网敷设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实施已建成雨污管网提质改造。

3、推进重要商业地块配套市政设施建设。做好民族公园、机械厂、电影院、经发国际、长隆大市场商业开发片区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先行建设,提升区域配套完善度。

绩效目标内容.二:经济发展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报关相关信息和报表,树立住建局良好形象。紧紧围绕建设具有浓郁少数民族特色的山水园林县城的目标,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2、乡村振兴工作:我局今年安排3名工作员到麻塘江抱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并足额安排驻村工作人员所需经费。

3、全面深化改革: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改革工作。建立改革工作台账,按时报送改革工作进度报表和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住建部门各项制度改革。

绩效目标内容三:社会管理

1、人大工作:按期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2、政协工作:按期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政协委员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立计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计育专干。与二级机构签订责任状。建好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台帐,及时宣传计育政策。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明确综治分管领导,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全面做好综治民调工作,扎实开展“三联三访一帮”活动,确保全年综治工作有序开展,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事件发生。

5、司法普法矛盾调处:做好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参加及通过率100%,无重大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发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6、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做好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报告,均按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行政审批办事公开公示,受理网上信访投诉。

7、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联络员1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水节电,不浪费,节能减排目标值为5%,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8、信访维稳群众工作: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访、维稳专干。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大局,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定期或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信访接待率100%,答复率100%。落实目标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9、妇女儿童保护: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立健全妇女组织,积极开展反家暴活动,全年不出现一起重大家庭暴力事件。积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做好全县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工作。

10、应急管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应急值守,排好应急值班表,积极处理各类应急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

11、两创一行动:严格按照两创办的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健全爱卫组织网络,制定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完善卫生管理、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和卫生教育宣传活动。认真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并进行结果公示,切实搞好责任区、单位院落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绩效目标内容四:公共服务

1、环境保护:依法保护环境,落实好植树造林工作任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确保全年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临街门店的排污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专干,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5%以下,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就业社保工作:按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做好干部、职工的权益保护。按时完成单位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及时申报工作人员异动手续。

4、重点民生实事(为民办实事):根据县绩效办进度要求,积极配合、核查、报送重点民生实事。

绩效目标内容五:文化建设

1、宣传思想工作:利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定期宣传交通工作动态,及时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宣传培训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注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情况。

2、文化建设与管理加强思想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全年举办道德大讲堂不少于4次,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全体干部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绩效目标内容六:党务建设

1、基层组织和干部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规范党费收缴,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2、主题活动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定期开展干部廉政教育,强化本局干部职工作廉政建设,全年无党风廉政案件发生。

4、干部作风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规范请销假制度,严禁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定期公布干部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干部风清气正。全年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通报事件。

5、宣传及舆情控制及党委信息工作:及时订购及制定的各种宣传学习资料,完成订阅党报党刊、超额完成发稿任务,实行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及时调查处理网络负面舆情,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公布信息,全面无负面舆情

财政支出管理股室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股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彭遵礼  填报人:李洁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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