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通知公告
绥宁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水质检测专业技术和文秘人员公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水质检测专业技术和文秘人员公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8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9-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9-03 有效期: 永久


为加强绥宁县自来水公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技术、文秘人员紧缺问题,以适应绥宁城市供水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质检测专业技术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共计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始建于1970年,位于长铺镇东正路5号,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有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在岗职工71人,退休职工51人,停薪留职职工17人,固定资产8000多万元。

公司现有水厂1个,水源为虾子溪,该水厂于1999年10月动工,2001年5月建成通水,供水规模2万吨/日,肩负着县城6万余居民的生活、生产供水重任。水厂配备了水质检测室,检测项目可达38项。目前,公司年供水总量500万吨左右,年售水总量约400万吨,有用水户27400多户,DN63及以上的供水管道188公里。

公司先后获得了省“供水卫生先进单位”、“省集中式供水先进单位”、市“青年文明号”、县“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工人先锋队”等荣誉称号。并获得了“庆三八”女子跳绳比赛二等奖,“劳动者之歌”合唱比赛二等奖,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晚会节目表演二等奖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合唱比赛一等奖。2019年,成功创建省集中式供水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实行回避制度,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中有亲属报名应聘的,该成员或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聘的各项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年龄要求

岗位名称

计划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水质检测员

2名

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

环保类(限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净化与安全技术、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分析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1993年11日以后出生。

文秘人员

1名

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法律

四、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本人自愿应聘到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并承诺长期服务本企业与岗位不得少于5年;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能够履行企业员工职责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原单位未书面同意其参加招聘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n.gov.cn/)和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绥宁县自来水公司三楼办公室(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路5号)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要求:

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②报考者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报名材料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交考生现场报名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交《考生报名委托书》(见附件2)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⑤报名联系人:袁光汉,联系电话:13973902873。

4、资格初审:报名时由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保证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能力等,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分别制定考试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者分数高低排序按录用人员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水质检测员岗位面试以笔试代替面试,主要考核实际操作技能知识;文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行为举止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处事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3、综合成绩

按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分标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n.gov.cn/)和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宁县自来水公司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选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核定后,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n.gov.cn/)和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绥宁县自来水公司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就业登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绥宁县自来水公司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由本人出具承诺书,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绥宁县内其他单位及绥宁县外交流调动,也不得办理停薪留职和借调。否则,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外,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疫情防控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凭绿色电子健康码和绿色通讯行程卡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如未能按要求做好防护的,公司有权拒绝应试者参加。

5本次招聘接受绥宁县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7611170(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9-7611729(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9-7611601绥宁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绥宁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委托书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绥宁县自来水公司

2021年9月3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名委托书

附件3:报考承诺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