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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信访集中化解月活动工作方案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信访集中化解月活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10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10-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10-05 有效期:

根据《关于印发<绥宁县涉贫信访集中化解月活动方案>通知》(绥脱贫指〔2019〕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涉及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掌握此类信访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避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是“脱贫摘帽”巩固之年,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属地稳控、应急处置、分流劝返机制紧密衔接、运转顺畅。确保全县涉及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矛盾隐患比上一年度降低7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负责全县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王再旭

副组长:赵江洪、钟晓星、侯青、王高、肖育勇

成员单位:局村镇股、局信访办、各乡镇危改办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赵江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定海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光善、王金浓、苏通、卢秀明、邓榆腾、王海旭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村镇股,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动态管理(2月1日至2月20日)

县危改办、各乡镇要以乡镇、村为单位开展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国家、省、市、县交办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资金发放等突出问题。各乡镇、村要通过各种方式方法组织全面排查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摸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逐户排查信访隐患,认真梳理汇总,形成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潜在问题,要明确每个案件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分类化解,紧盯落实(2月21日至2月30日)

一是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矛盾纠纷,

要超前预测和防范,把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做到位,努力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做到“五包”工作要求,市级及以上信访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案,县级信访件由乡镇危改分管领导包案,乡镇信访件由包村领导和危改办负责人包案。三是实施分类化解,坚持“四个到位”原则,逐一核实,分类化解,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组织开展回访,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隐患问题进行逐一回访,确保问题不反弹,杜绝重复访等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巩固提高(3月1日至3月20日)

坚持化解一件验收一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镇)、重大问题不出县。所有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信访事项要逐案建档立卷,做到“六有”:有基本案情材料、有交办单或排查台账、有驻村工作队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的查办报告、有答复意见书、有经信访人签字确认的送达回执、有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局村镇股、各乡镇危改

办要将化解农村危房改造中信访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局长亲自抓,信访、危改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村镇股、信访办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成效。

2、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危改办要认真对

照化解工作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确保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落到实处,做到真排查、真化解。县危改办(局村镇股)对全县所有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将案件情况材料书面反馈到各乡镇进行具体办理,必要时指派专人到相关乡镇进行协同办理。各乡镇要按照包案制的要求及时进行包案化解处置工作,并由乡镇危改办将相关办理材料上报县危改办,化解一件销号一件。按照“即接即办、快查快结、及时反馈、群众满意”的原则,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实行责任追究。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全面,合理诉

求解决不及时,政策宣传解释教育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问责。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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