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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风拂面,又到草长莺飞的季节,为了共建省级森林城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自然资源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共建美丽绥宁”活动。
3月29日,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赴李熙滚水村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145棵,为绥宁县的生态建设贡献出了一份力量。
此次活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种下了多少棵树,而是通过这一活动的身体力行,引起绥宁人民对绿化、自然、环保的重视,激发大家关心绿化、关爱自然、重视环保的自觉性和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