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我局办理的(2018)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绥宁县博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绥宁一中综合楼(教工住宅楼)项目;建设位置:绥宁县长铺镇大公坪。现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因施工图面积计算有误等原因,申请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审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2018)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绥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