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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4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寨市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19-02-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2-06 有效期: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2019年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全乡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做好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乡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是食品消费、群体性聚餐高峰时段,也是食品、旅游、道路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时期,抓好抓实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对于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对春节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食品、旅游、道路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监督经营企业和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旅游、道路安全。

二、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排查安全隐患

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开展食品、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组织节日期间食品、旅游、道路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对肉与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强化问题处理,坚决杜绝问题发生。二是要抓好农业投入品的检查,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强对屠宰环节的管理,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针对隐患集中、人车流量大的地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四是针对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严格监控,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五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据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旅游、道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六是针对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作风整治,杜绝食品、旅游、道路安全工作中的“怕慢假庸散”问题,严管严控食品、旅游、道路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三、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食品、旅游、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结合监督检查,适时发布食品、旅游、道路安全监管信息,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注意安全。

四、落实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安全舆情

春节期间,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畅,及时受理、有效处理食品、旅游、道路安全投诉举报。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并做出及时、合理的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畅通。一旦发生食品、旅游、道路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并按规定时限上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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