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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7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寨市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19-11-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11-28 有效期:

寨政发〔2019〕95号

 

关于印发《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9号)、《湖南省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治欠办发〔2019〕2号)要求,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乡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乡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迎来高峰。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9号)、《湖南省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治欠办发〔2019〕2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冬季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寨市苗族侗族乡2019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攻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寨市苗族侗族乡冬季攻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杨  磊   乡长

副组长:袁清艳   副乡长

成  员:杨  勇   财政所所长

刘洪刚   财政所工作人员

杨再惠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肖团结   司法所所长

侯志君  派出所所长

伍振庭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贺恩清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于  军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安勇  农业农村水利办公室工作人员

龙青玲  寨市农商银行行长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袁清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挥全乡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攻坚行动。

二、总体要求

(一)行动目标。通过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确保全面实现政府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在2019年底前清零,社会投资项目欠薪在2020年春节前清零,确保不发生进京到省信访、不发生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群体性、极端性问题,确保各项主要制度高质量全覆盖、2019年度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提升等次的工作目标。

(二)行动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县人民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项目业主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化在企业、化解在行业、解决在基层。

(三)行动重点。此次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四)行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三、行动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

1.集中宣传。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2.开展自查。要对《湖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方案》和考核准备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自查过程中,检查各类在建项目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春节前)。

1.开展治理攻坚行动。寨市苗族侗族乡冬季攻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在乡政府领导下,抽调执法人员,集中办公,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加大对中小企业账款清偿,优先兑现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推行案件办理分类施策,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企业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2.开展专项整改攻坚行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所有约谈指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的要求,严格对照《湖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方案》进行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

3.开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整顿建筑领域市

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开展失信惩戒攻坚行动。严格欠薪案件公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违法欠薪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

5.开展打击犯罪攻坚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落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密切派出所、司法所和各站所受理、移送、查办工作,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全部移送,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6.开展欠薪维权专项行动。畅通信访、调解仲裁、司法援助、民政救助等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利用公安“110”报警、群众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畅通欠薪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执法必严。建立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速调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派出所对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加大侦办力度,做到依法快查、快审、快诉。司法所要积极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诉必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直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本次冬季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全力落实好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以及暗访等方式,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行政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派出所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财政所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其他有关站所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落实应急处置机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联系人:于军,联系电话:0739-7500160。

 

附件: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统计表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统计表

制表单位名称(盖章):

 

 

 

 

 

 

 

 

 

制表时间: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

职工

人数

(万人)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涉及金额

(万元)

立案

(件)

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

(件)

追发工资人数 (万人)

追发

工资及赔偿金            (万元)

移送

公安

机关

(件)

公安机关立案

(件)

其中:

农民工人数

(万人)

农民工

签订劳动合同

人数

(万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计

1

 

 

 

 

 

 

 

 

 

 

 

 

 

 

 

 

 

建筑企业

2

 

 

 

 

 

 

 

 

 

 

 

 

 

 

 

 

 

加工制造企业

3

 

 

 

 

 

 

 

 

 

 

 

 

 

 

 

 

 

其它用人单位

4

 

 

 

 

 

 

 

 

 

 

 

 

 

 

 

 

 

其它情况:1.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      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2.检查国企项目共      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3.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数:     户,列入欠薪“黑名单”       件。

单位负责人:                      处(队)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情况统计包括立案和通过非立案方式处理的欠薪问题;

2.国企项目指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标段);

3.其他情况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有重合的分别单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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