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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寨市苗族侗族乡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寨市苗族侗族乡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0-0030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寨市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0-03-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3-19 有效期: 永久

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寨市苗族侗族乡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中共寨市苗族侗族乡委员会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寨市苗族侗族乡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队

日常管理办法

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落实好各项工作,根据各级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乡派驻村工作队员,既是该村驻村工作队员,又是该村驻村干部,负责并亲自参与该村所有工作的落实。

(二)驻村工作队长是党员的担任该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是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到该村支部,参加所驻村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罚劣制度

(一)听从安排调度。各驻村工作队必须听从乡党委政府和各片片长指挥调度,凡不服从调度安排,导致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00元以上,并由乡纪委做相应纪律处分。

(二)督查迎检过关。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督查中,因扶贫工作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影响,除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问责外,分别扣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

(三)档案资料规范。扶贫档案资料出现不规范、不完整,缺页少张、大面积不符合逻辑、基本人口数据不准等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0-500元。

(四)日常工作完成。相关材料和报表报送不及时、日志不填写、公示栏不更新等日常工作不开展的,每次扣200元。

(五)驻村出勤规定。驻村帮扶工作人员每月驻村时间保证20天以上,每少一天扣100元。

(六)请假审批制度。请假2天以内,需经乡驻村办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乡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乡驻村办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经乡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同意后,报县驻村办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需请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好手续;请假条需送乡驻村办与乡纪委各存一份。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每天扣100元。驻村工作队员全年累计请假天数参照《寨市苗族侗族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

(七)参加会议要求。1.未参加乡里召开的全体干部会议、驻村干部会议及相关村级会议的,每次扣50元。2.其他通知要求参加而未参加的会议,每次扣50元。

(八)信访维稳处置。若因信访处置工作不得力,发生市级及市级以上信访事件,每次扣300元。

(九)村级党建工作。要参与做好村里党建工作,在省、市、县党建工作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00元、400元、300元。

(十)环境卫生整治。负责抓好村里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省、市、县检查中排位靠后,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00元、400元、300元。

(十一)其他工作落实。除以上工作外,县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未按时按质落实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0-400元。

    未尽事宜按《寨市乡干部管理制度》执行。

结果运用

(一)每月根据片上领导及乡驻村办平时督查的结果,对乡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累计扣罚,待年底发放绩效奖金时一次扣除结算。

(二)县派驻村工作队工作表现报县驻村办,并建议县驻村办将其表现运用于每月驻村补助发放。

(三)工作表现运用于每季度驻村工作队考核与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

(四)对于不适应工作的驻村工作队员,按县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召回。

此考核制度由乡驻村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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