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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1-0045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寨市苗族侗族乡
发文日期: 2021-03-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23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同时,进入林区祭祀、踏青人员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做好我乡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将它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明确村组干部、护林员责任,做到村包组、组包山头地块,层层压实责任。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和严格火源管理。清明期间,各村要利用村村响、标语、横幅、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同时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放鞭炮,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巡查巡护。村组干部及护林员做到节假日全天巡护,重点高危地段安排专人值守。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人群实行严密监护。

4、加强值班调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杜绝脱岗、漏岗、瞒报火情,一旦有火情发生,立即组织扑火队伍安全有序扑救,同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39-7500160)。实行小火大打、快速处置、重拳出击、重兵扑救,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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