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林海路山体现违规扩建自建房存重大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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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2-05-04 11:04:51.0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领导:近期长沙望城“4.29”自建房倒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我县城区林海路三职中大门东侧就有一栋这样的八层半的自建房,它呈“倒金字塔”状,宅基地面积仅110平,层层扩建,最上面一层近300平,总面积逾2000平。这栋房屋的一楼门面是修车行,二至八层被装修成一间间出租屋,对外经营,里面住有大量的务工者、不少的学生及陪读家长等。我们看到这栋建筑向软弱底层的北向山体层层扩建,呈“倒金字塔”状。一者如果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雨水冲刷导致山体强度降低,雨水浸泡同时会让土壤变软变湿,从而造成山体滑坡。再者,扩建房屋底部坐落在软弱土质层,修建时未有效加固,加之每层都有装修材料负荷,当底层山体再也承受不住上部所有负重时就能造成建筑坐下式破坏。以上两者均会造成自身房屋和周边房屋的人身财产安全。 长沙望城“4.29”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4月30日上午湖南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突出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这一重点,全面排查居民房屋安全隐患,对危房和违规建筑要严格依法整治到位。 因此,我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重视我反映的这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治,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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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2-05-17 15:45:04.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2-05-17,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关于群众在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林海路山体现违规扩建自建房存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对该房屋进行了初步立案调查,待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等方面的认定结果后,再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县治违办的统筹安排进行处理。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