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唐家坊镇污水处理厂选址违规违纪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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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2-06-10 07:52:20.0 | ||
来信内容 | 现选址地距离居民房才10米,且在河道拐湾处,河对面100多亩农田遇到洪涝灾害将面临全部冲毁的风险,强烈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充分考虑现址的特殊情况,另行选择。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唐家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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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2-06-20 17:43:04.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2-06-20, 唐家坊镇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关于唐家坊镇污水处理厂选址诉件的 复 函 袁江海同志: 您好!收到您的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对唐家坊污水处理厂选址情况说明如下: 唐家坊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从2020年开始启动,由我局和唐家坊镇政府按照满足污水收集技术要求、避开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基本原则进行初步选址,进行测量后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复核,并核发了选址意见书,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进行了用地规划调整批复。在项目动工前,按规定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经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批复,根据批复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臭气产生单元为界向外50米。本项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均在密封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内进行,臭气产生单元主要为调节池和污水提升泵站,经施工单位现场放样测量,调节池及污水提升泵站距最近的居民距离超过50米,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选址所占用地块为原有耕地,未占用河道,且原耕地与河道之间有一排树木本次建设也不会破坏。为提高河对岸农田的防洪能力,唐家坊镇政府正在积极向上争取修建防洪堤,我局也愿意积极协助配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