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求帮助销售桂花树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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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3-04-05 12:52:23.0 | ||
来信内容 | 我是红岩镇下坊村六组村民,因当时退耕还林政策我于2012年春在一般农田种了80棵桂花树苗,现已长大成大苗,需要请求上级给予帮助销售为盼! |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 绥宁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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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3-05-12 11:21:50.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23-05-12, 绥宁县林业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关于【网络问政】74号请求帮助苗木销售的回复 县政府办: 向喜春于2023年4月5日通过【网络问政】方式,反映其“通过退耕还林政策于2012年春在一般农田种下80棵桂花树苗,现已长成绿化大苗,需要上级给予帮助销售”。按政府办要求,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核实。 向喜春所种桂花树位于红岩镇下坊村花桥处,经与红岩镇人民政府核实、询问本人及县林业局查阅资料,该小班不属于退耕还林小班,未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桂花树苗木价格是根据径级、树形、交通、市场行情等因素而定,我局不能干预其交易,现已过了植树的最佳季节,只能择机为其推广。
绥宁县林业局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