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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小孩 户口问题
来信时间 2018-08-10 09:23:22.0
来信内容

我是湖南邵阳绥宁的,关于小孩上户口我们那里为什么还要罚款,不给上户口。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013年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女朋友生下一子,家里很穷也就没结婚,属于未婚先育.到2014年的时候,法院突然下传票罚款到老家,记得当时我们村有好几户都收到传票,当时我母亲已个人在老家,看到传票上的金额为:9980元。为了这件事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在当时有关法律咱们国家主席不是强调说,小孩都可以无偿上户口吗,但是我去上户口的时候,当地派出所要计生办开证明,我去计生办开证明,服务态度非常恶劣,坚决要求交罚款才开证明。没办法,到处筹钱也没筹到,小孩户口也没上成,到2014年下半年的时候,银行直接冻结了我父亲在当地的邮政储存卡。当时我父亲卡里有1300元,直接被计生办划走了。解卡后计生办也不开具发票,就开了一个手写的收据,多次理论计生办就是不给开发票,说这收据就是发票。到现在为止我小孩还没上到户口。眼看小孩就要上小学了,没户口又上不了学。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东山侗族乡
答复时间 2018-08-15 09:29:03.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8-15, 东山侗族乡 已处理
答复内容

表华村龙景丕向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调查报告
经乡计生办上户核实,东山侗族乡表华村5组龙景丕,2013年2月非婚生育一男孩,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应上缴社会抚养费9980,乡、村两级多次上户通知龙景丕上缴社会抚养费,但龙景丕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乡计育办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2015年1月冻结银行账户并扣款1300元,其中300元为法院执行费。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因乡镇条件有限,所开发票确实为手写发票,经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缴绥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小孩上户所需手续请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