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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9-02-19 14:37:42.0
来信内容

根据《绥宁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 我妻子黄萍拥有残疾证,是属于补贴范围人群的,于2017年领取,直到现在从未有政府工作人员来上访登记,本人常年在外打工,家人也不懂。希望有关部门领导抽个时间安排一下。另我妻子在智力方面是有缺陷的 想问下关于智力障碍问题可否申领相关的残疾证。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绥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答复时间 2019-02-20 09:41:42.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9-02-20, 绥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根据《绥宁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绥宁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绥宁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经查:黄萍系武阳镇双鸣村10组村民,残疾证号:43052719920714634844,属于肢体四级残疾人,家庭或者本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此黄萍不属于两项补贴对象。

办理智力障碍残疾人证需要定点医院鉴定,具体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两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县残联——县残联核对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受理,填写鉴定申请表——本人(本人和家属)持身份证(户口本)、鉴定申请表到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鉴定(不符合标准不予评残)——持鉴定结果到县残联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