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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728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1-30 有效期: 2026-11-29

                              绥政办函〔2021〕61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

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30

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

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精神,现就持续推进我县“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进高新”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一以贯之发展精细农业,加快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统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区、重点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现代化新绥宁提供重要支撑。

2023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8:1。农业品牌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30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达到2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种业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提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

1.完善品牌培育机制。编制农业品牌中长期规划,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

2.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县财政继续支持青钱柳、绞股蓝、杂交水稻制种、油茶、楠竹、中药材、特色水果、优质稻等品牌宣传推介和品质提升。

3.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推动各级媒体开展品牌宣传和乡村振兴品牌公益宣传。培育品牌农产品销售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博会,加强与电商大平台合作,打造网销平台。

4.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完善农产品“身份证”质量管控标准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品牌农产品、“两品一标”农产品“身份证”和赋码标识管理。

(二)深入推进特色强农行动

5.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对标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要求与内容,重点打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产业园,积极创建国家省市优势特色产业园。

(三)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强农行动

6.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在关峡湘商产业园、黄桑自然保护区统筹推进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发展示范村和示范农庄。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性和镇村田头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

(四)深入推进科技强农行动

7.构建现代种业新格局。围绕保障种业安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武阳、唐家坊种业中心建设,加速种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杂交水稻、生猪、柑橘等现代种业产业体系。

8.健全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每年推广5项左右农业实用技术,每年培养基层农技特岗人员50名。

(五)深入推进人才强农行动

9.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继续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力争每村至少有1名实施电商业务人才。

(六)深入推进开放强农行动

10.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促进我县杂交水稻等优势种业企业完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农业农村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将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深入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能力,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重点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重点支持当地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开发“首贷”“信用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活体畜禽和林权抵押贷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建立健全农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三)强化用地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要合理预留农业产业项目用地,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零散分布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家农用地管理政策规定的,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闲置乡村学校、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等场所和土地可盘活用于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统筹设施农业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四)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挥县乡监测网络作用,强化农产品执法监管,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推动智慧监管,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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