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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71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0-05-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5-28 有效期: 2025-05-27


绥政发〔20204

绥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现将《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


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绥宁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健康绥宁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具体见附件1

——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

——健康责任明显增强。互促共建、人人共享的健康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健康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

——健康危害有效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服务优化便捷。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与快捷。

——健康产业显著壮大。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集群,努力将健康产业打造成我县重要支柱性产业。

——健康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强化健康教育、塑造健康行为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专项活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县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全县大多数中小学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局、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广体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引导合理膳食。全面普及居民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食物与营养需求,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制定实施公民营养计划,倡导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进控烟限酒。实现控烟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强化戒烟服务。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对使用酒精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要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80%及以上。(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烟草专卖局、司法局

   4.促进心理健康。下大力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依托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立绥宁县青少年健康档案,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到2020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5.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各类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建设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县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责任部门:县文旅广体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支持社会体育组织承办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加强“体医整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和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责任部门:县文旅广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3.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经常性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责任部门:县文旅广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老龄办、县残联、县总工会)

(三)建设安全健康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微博媒体,加大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三清一绿”(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绿化环境)工作,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努力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绥宁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2030,我县建成健康示范县,建成一批示范村镇。(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

3.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严格建立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强噪声污染防控,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水泥、造纸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全面优化我县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推动绿色发展,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4.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城乡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发改局)

   5.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充分有效地运行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

6.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科学规划设计和建设,加强对公路安全的隐患治理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加强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25%(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预防和减少伤害。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事件发生,减少儿童交通伤害和溺水事故率。到2030年,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下降25%(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

8.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县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完善、覆盖全县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

(四)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1.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

2.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布局,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强山地、水上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特色休闲时尚运动项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加快开放体育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3.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大力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健康产业持续增长按照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点建设,开发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推动运动场馆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休闲场所和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促进食品与健康融合,发展健康食品产业以营养健康为主题,发展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以及流通、科研、教育等服务业态,推进传统食品产业延伸和升级。(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五)建立健全支撑保障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合力。制定健康影响评估指南,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准入制度,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将健康保护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2022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卫生健康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清晰划分各级政府医药卫生管理事权,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3.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制度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的投入力度,抓好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到2022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级统筹。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25%(责任部门:县医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2健全医保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和监管机制落实做好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相关工作,实现跨地域就医直接结算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预付费制度,形成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住院全面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门诊医疗服务实现按人头付费,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责任部门:县医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责任部门:人社局、县税务局)

4.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供应保障体系。

1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实现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覆盖,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实现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体系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强化疫苗全程监管和非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

2完善药物政策。实施好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药物政策,推进老年人群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研究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等基本药物免费供给制度。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完善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机制。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局、县发改局)

3优化药品和医用器械耗材的流通机制。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支持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健全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医局、县发改局)

    5.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完善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水平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满足社会对中医药各类人才的需求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药物依赖诊疗、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公共卫生、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大养老护理、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等健康人才培养力度。(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

    6.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建好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县、乡卫生计生专网,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妇幼健康、疾病控制等领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大业务协同应用,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全面建成 五个一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保障体系(一个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一个人口健康资源库,一张卫生计生信息专网,一张全省通用的居民健康卡,一套人口健康信息应用标准规范体系)2022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和分级诊疗体系,每个乡镇卫生院建好一个标准化的远程诊室并常态化运行,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7.加强健康法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健康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制度,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搞好健康服务

1.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检测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局、县红十字会

2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全面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将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到2030年,全县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30/10万以下有效应对流感、麻疹、腮腺炎、水痘等急性传染病疫情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加强鼠疫、黄热病等传统烈性传染病和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症、埃博拉等新发传染病的防控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3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对城乡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制度,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4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合理降低家庭生育和养育成本,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合理降低教育费用,增强育龄夫妇生育信心,引导群众有计划、负责任的生育,适当提高生育率水平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继续加大 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打击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到2030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协会)

2.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1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县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2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在基层就诊2022年,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每个家庭拥有1名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将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与产妇产前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测范围,提高 两癌早诊早治率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降低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发生率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妇联)

2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2022年,全县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25%鼓励各类养老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2030年,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身体检查形成常态化,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及综合干预逐步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局)

3维护残疾人健康。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控制致残事件的发生加大对符合低收入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责任部门: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4.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1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县级中医医院,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水平,重点提升在艾滋病、禽流感、新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方面的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得到充分发挥。(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2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实施中医药 五名(名医、名药、名方、名院、名校)工程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鼓励名老中医坐诊教学,探索开展名老中医诊所会诊试点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师全面、系统学习中医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其动态监测。(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

3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中药湖南(绥宁)行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广体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健康绥宁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见附件2,统筹协调推进健康绥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将健康绥宁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绥宁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其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委统战部、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完善筹资机制。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民政局)

(三)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绥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体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做好实施监测。完善本方案各项政策和措施,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制订监测评估办法,对本方案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建立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

附件:1.健康绥宁建设主要指标

2.健康绥宁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附件1

健康绥宁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2022年

2030年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左右

79.5

婴儿死亡率(‰)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持续改善

≤5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持续改善

≤1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92.17

健康

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2

≥3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40

健康服务

与保障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持续改善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5

2.8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25

本实施方案相关行动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各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考核机制

实现

-----

产前筛查率(%)

≥70

持续改善

新生儿唔会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持续改善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持续改善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持续改善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持续保持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持续改善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收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持续改善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00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持续下降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10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10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治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治疗法的比例(%)

100,70

100,100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保持及以上

附件2

健康绥宁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成人员

    长:罗玉梅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长:张晨阳  县委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世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戴蹇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排第一)

刘文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林礼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晰明 县委网信办主任

        莫丛英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戴立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青松 县教育局局长

        罗  兴  县财政局局长

            贺恩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永湘  县民政局局长

            蒋运强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卿连生  县商务局局长

        贺安明  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文华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局长

        彭遵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又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玉德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袁立新 县市场监局局长

        袁光平 县医局局长

        杨志剑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让文  县扶贫办主任

            周慧琴  共青团县委书记

        肖菊荣 县妇联主席

        刘小刚  县残联理事长

           付秀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唐芳青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欢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长莫丛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绥宁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乡镇、各单位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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