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回应关切
如何处理执法现场冲突
时间: 2018-12-08 00:00 来源:绥宁县政府门户 【字体:

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不可避免地会与被执法者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甚至可能产生十分尖锐的矛盾和冲突,这是执法人员每天工作都要面对的现实。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稳住局面,不要激化矛盾。

面对相对人的过激言行,队员们一定要保持冷静,保持克制,通过冷处理的方式使事态得到控制。如有执法队员的情绪有失去控制的倾向,那么其他队员一定要上前制止劝其冷静。

    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

一旦发生冲突,现场的执法人员应各有分工和各司其职。有人报告请求增援,有人面对当事人,有人办理违法物品的先行登记手续或者拍摄取证,有人维持现场秩序。

    三、迅速报告,联系增援。

可以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必要时可以直接呼叫警察大队,这样可以给相对人一定的威慑。增援人员的到来可以有效地遏制事态的恶化。

    四、始终宣传斡旋。

要安排执法人员至始至终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与此同时,宣传斡旋的人员密切注意当事人的动态,抑制当事人的冲动,防止当事人暴力抗拒检查、煽动围观群众闹事、召集同伙来对抗执法、甚至自残或者自杀等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维持现场秩序。

现场检查发生冲突的前兆是现场秩序混乱,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应尽最大的努力控制现场秩序,防止不可预料的事件发生。要安排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柔性劝离。将当事人与围观的人群隔离也是比较有效的措施。

    六、执法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对违法的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取证,是违法必究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在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斡旋的同时,应迅速完成对违法物品的检查和清点,尽快办理完毕先行登记保存的程序或者取证手续。

    七、人员尽快撤离。

迅速撤离现场避免冲突的有效措施,任何的拖泥带水都会使冲突有扩大的可能。执法人员撤离了检查现场也就脱离了矛盾和冲突中心。

    总之,执法要严格,执法过程要文明。千万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使执法工作陷于被动,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又使执法部门的形象受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