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湘设立总部领军企业奖励
时间: 2022-10-25 09:59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在湖南设立总部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

Ø 支持措施

1.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

2.对中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3.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4.对世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300万元。

Ø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Ø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Ø 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Ø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