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旅游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实施办法
时间: 2023-05-09 14:59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Ø  适用对象
    旅游企业的范畴按照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三农”主体

    Ø支持措施
    对于省再担保公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等部门单位及风补资金、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县政府分别按照 50% (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 20%、省财政承担 10%、省再担保公司承担10%、风补资金承担 10%)、20%、20%、10% 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Ø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9〕 64 号) 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 〈湖南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 〔2021〕37号)

    Ø申请途径
   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 (以下简称数字化平台) 中填写项目有关信息

    Ø申请材料
   按要求提供

    Ø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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