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时间: 2022-10-24 15:26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

Ø 支持措施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Ø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Ø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Ø 申请材料

Ø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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