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小芳龙迎春等两名同志公益性岗位聘用公示
时间: 2021-11-09 16:58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由县交警大队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肖小芳、龙迎春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肖小芳,女,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未曾申请过社会保险补贴。

2.龙迎春东山乡东山居委会人,4050”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无小车,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记录。

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11111-2021111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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