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12-24 18:29 来源:绥宁县 【字体:

SNDR—2020-01006


绥政办发〔202029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印发《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有关单位:

《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调动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鼓励企业、社会力量、管线单位、物业公司等参与改造。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坚决杜绝肆意扩大改造内容、随意拔高改造标准不充分评估筹资能力的情况,防止造成“半拉子”工程

(三)综合改造,基础优先。坚持“一区(片)一策”的原则,按照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应对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进行集中连片整体改造。在具体选择改造内容时,应根据资金投入能力,优先保障基础类改造内容。

(四)保护历史,绿色改造。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积极建设主题文化小区,丰富小区的时代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区海绵化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排水防涝能力;鼓励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有条件的小区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三、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县城(规划区内)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得申报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四、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优先实施基础类改造,原则上单个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预算应占整个小区改造总预算的60%以上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群众有意愿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水、电、气、通信等运营企业将老旧小区相应设施改造计划纳入行业改造计划,统筹推进。

(一)基础类改造

1.依法妥善处理老旧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设施以及危旧柴房、杂房

2.维修房屋楼顶屋面防水;修缮房屋外墙及整修粉刷房屋公共部位内墙与顶棚;修复屋檐、单元入口坡道、台阶、扶手、公共部位窗户,完善无障碍设施。

3.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管线,推行改装“物联网智能水表”。维护改造不符合相关技术、卫生以及安全防范标准的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小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道集中收集。疏浚和改造排水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清淤、改造化粪池。

4.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电管线,实施“一户一表”。整理归并小区内弱电线缆,拆除无用缆线。对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光纤线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走管,集中设置室外、楼道内光纤分配箱。

5.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建设无障碍通道、适老设施。

6.具备条件的小区接入管道天然气新增改造小区内的供气管线,实施“一户一表”,安装安全阀。

7.改造原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和转运站等设施,合理设置密封式垃圾分类桶(箱),取缔垃圾道、垃圾池,按标准配建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小区原有老旧公共厕所。

8.合理布置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满足小区夜间照明和安全用电标准。

9.修缮存在安全隐患或老化的围墙、大门。鼓励采取“围墙腾退”或“拆除围墙”的方式释放内部公共空间,或打通道路微循环系统。

10.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确保救护和消防通道畅通。清理楼栋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完善消防配套设施。

11.对既有住宅中的老旧小区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有意愿改造且符合规划、消防设计要求的实施加装电梯改造按照《绥宁县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实施。

(二)完善类改造

12.利用空坪隙地规划增设停车位,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13.修缮、配建公告宣传栏;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完善适老设施。

14.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楼道各类小广告;整治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问题。整修、打通小区内部道路,疏通步行网络,连接城市慢行系统。实施园林绿化提质工程,建设小区绿化、游园等林荫空间。

(三)提升类改造

15.规范整治老旧小区立面美化墙面

16.增设小区便民服务站等,配套便民市场、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配套服务设施。

17.推进移动通信5G网络的深度覆盖,建立小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设小区可视化大门、智能门禁系统及道闸,安装楼道智能门禁系统。推广应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小区智慧灯杆。

18.挖掘小区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风貌,制作文化展示墙等。

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

1.调查摸底。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城老旧小区情况调查摸底,按属地管理原则,长铺镇、长铺子乡负责摸清辖区内老旧小区建成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楼栋数、户数、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产权情况、群众改造意愿和筹资能力、引入社会资本的可行性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对老旧小区进行认定,保存好小区现状影像资料,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形成项目清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资料(联系人:向双军)。

2.编制改造规划和项目库。结合摸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照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空间资源,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制订2020—203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立2020-2022年项目库,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根据实施情况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补助资金。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

3.申报年度改造计划。住建局根据规划和项目库,结合本年度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制订下年度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0月底申报次年计划,上报本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改造小区清单、现状问题、改造内容、责任清单、财政预算安排说明、补助标准、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要切实根据我县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申报中央预算内的资金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2019和2020年度改造计划已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按原计划实施不变。

4.计划确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核年度改造计划,报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省人民政府申请纳入年度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二)项目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县住建局要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协调水、电、气、通讯等运营企业开展小区内以及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联动改造,逐项目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制定小区(片区)改造方案,及时公示改造内容、设计方案、资金使用等情况。改造方案应包括改造内容、资金概算、改造实施计划、政府投入和居民自筹资金比例、物业服务等长效管理方案,并报省住建厅审核通过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经县财评中心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2.报批报建。各职能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批报建流程,实行边批边建,对暂不具备报批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实行承诺制,在项目完工前完成手续的补办。县发改局对本年度申报的老旧小库改造项目立项集中一次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对小区红线范围内未涉及新建、扩建的免于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县住建局对已具备了施工图,确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老旧小区项目在2日内办理施工许可;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报装接入程序,由各运营实施企业自行负责办理。

3.工程实施和监管。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因地施策,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对于所在小区业主自愿承建的项目,在政策规定的造价额度内,不需要招投标的,由所在小区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小区业主不愿承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长铺镇长铺子乡、社区村)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县住建局和各运营企业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加装电梯施工的巡查力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理要求。

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长铺镇长铺子乡、社区村)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并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验收时,要将经审核通过的改造方案和施工图作为主要依据,县安质站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提高改造、管理水平。

    5.长效管理。改造前,应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并作为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的前置条件长铺镇、长铺子乡范围内,对有条件成立业主大会的老旧小区,所属社区村)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不能成立业主大会或者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不成熟的,实行社区托管对产权单位单一、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的老旧小区,遵从居民意愿,可以继续选择产权单位管理方式,逐步引导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老旧小区业主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也可实行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

)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承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规划编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建立项目库,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和改造方案,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具体负责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简化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领取程序。督促自来水公司配合做好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

县发改局要开设项目立项绿色通道,牵头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工作。

财政负责评估并出具本县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自然资源负责简化优化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相关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并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实行边建边报

城管综合执法负责老旧小区控违拆违,督促燃气配合做好老旧小区供气设施改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装电梯的有关的监督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简化优化老旧小区居民领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国网绥宁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

广电、移动、电信、联通等单位负责做好老旧小区通讯设施改造

教育、民政、卫健、文化体育等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做好信息比对和项目查重工作。

    长铺镇、长铺子乡老旧小区所在社区村)、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改造小区业主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主动了解居民改造诉求,做到共建共治共享;协助小区内违章建筑的依法拆除工作。

小区主管单位负责小区改造工作宣传发动、矛盾纠纷处理,协助长铺镇、长铺子乡和社区村)做好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乡镇和社区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研究审议统筹调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罗玉梅同志任组长,张晨阳刘文兰同志常务副组长,刘先纪彭遵礼、黄始伟、杨昌盛同志任副组长,发、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网绥宁供电公司、广电、移动、电信、联通、自来水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乡人民政府及各所在小区社区村)、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住建局,由彭遵礼兼任办公室主任。

    )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级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级财政按中央补助金额的10%比例配套三是水、电、气、通信等运营企业给予大力支持,承担老旧小区相应水、电、气、通信改造除土建以外的全部工程费用。四是涉及房屋主体改造的小区,户承担10%的出资比例。出资部分房屋维修)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等方式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管辖的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改造部分所在单位出资造价的20%加装电梯费用原则上由受益居民出资,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层及5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小区住宅,按照8万元每座电梯补助。五是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六是引导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加强考核督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及相应指标体系。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严重滞后区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完成任务单位实行问责。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做好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模式,开展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附件:1.绥宁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

2.绥宁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统计表

附件1

绥宁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

小区(楼栋)名   称

房 

  栋    单元

 层    号

地   址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同意£;不同意□;

居住情况:自住□;租赁□;

居住面积:      ㎡;

常住人口:     人;

居民自筹一部分小区改造资金:同意□,分摊金额     元;不同意□;

房屋性质: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自建房□;

居住环境:好□;一般□;差□;

有无自建违章建筑(构筑物):有□;无□;

拆除自建违章建筑(构筑物)或危旧柴房、杂房同意□;不同意□;

引入物业服务,并交纳物业费:同意□,接受物业费    月/元;不同意□;

拆除小区所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危旧柴房、杂房支持□;不支持□;

您的小区存在以下哪些问题 [多选题]

£楼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楼顶屋面漏水

£墙面、门窗破损严重

水表未实行“一户一表”物联网智能水表)供水管网破损、腐蚀严重

□排水管网不畅,雨水管、污水管未分流,无排水防涝设施,窨井盖、化粪池破损

□电力、通讯、广电等线路错综复杂,形成蜘蛛网

□道路破损

□无管道天然气

□无电梯

□环卫设施不足,公共厕所破损严重

□消防通道不畅,无消防配套设施

□公共照明设施配置不足无充电桩

□环境“脏、乱、差”,无绿化或绿地面积偏少

□无停车场或车位偏少

£无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

□无物业管理

□其他___________                       

被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请在选择项相应“”内划“√”;

2.黑体字加粗部分为必填项;

    3.此表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保管,作为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重要参考。


附件2

绥宁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统计

小区名称

房屋幢数

单元个数

居住

户数

居住面积

常住

人口

房屋性质(自选一类)

自筹改造资金

违章建筑或破旧柴房、杂房

引入物业、交纳

物业费

存在问题简要表述

居住环境综合评价

同意(户)

不同意(户)

有(户)

无(户)

拆除(户)

不同意拆除(户)

同意(户)

不同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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