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
时间: 2022-10-26 13:56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Ø 支持措施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Ø 政策依据

《落实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内实施细则》

Ø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可直接适用

Ø 申请材料

Ø 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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