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 绥宁县东山侗族乡学校2023年暑假放假安全教育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 绥宁县东山侗族乡学校2023年暑假放假安全教育指南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暑假将至,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支持,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请您接过暑假期间孩子监管的接力棒,关注孩子的安全,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防范,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暑假安全提示 1、防溺水安全 天气越来越炎热,请家长一定要承担起教育和监管孩子的责任,避免溺水悲剧的发生。 “七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 “两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家长(监护人)要做到防溺水“六知”:知行踪、知同伴、知归时、知联络方式、知家庭责任、知防溺水知识。 2、防性侵、防欺凌安全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判断辨别能力差,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侵害,特别是性侵害。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保护好自己,不随意跟陌生人出行,不吃陌生人东西,出外玩耍要告知家长,隐私的地方不能让任何人触摸,遭遇伤害时,学会及时报告家长或老师处理。 暑假期间,请家长教育子女与同伴友好相处,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不做欺凌者和旁观者,主动远离欺凌。 3、交通安全 家长要树立榜样,与孩子共同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文明法则;教育孩子做到靠右行走,不翻越护栏、围栏,不坐超员车,不横穿马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起等一等”,过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乘坐无驾驶证、无号牌、不戴头盔、超员、闯红灯、逆行的车子出行;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和共享电动车,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家长和孩子都要佩戴好头盔,培养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4、食品安全 不暴饮、暴食,加工贮存食物时生、熟食分开,饭菜完全煮熟热透,饭前便后注意洗手;不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和“三无”食品,不采摘、捡拾、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食物、野花野果。 5、防电诈安全 1.谨慎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谨慎加入陌生聊天群;不与网友见面。 2.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或点击未知链接;如不慎打开链接,切勿输入个人信息。 3.不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4.不轻信网上不正规的兼职;所有要求先交钱的工作要三思而后行。 5.遇事冷静多核实,多与家长老师沟通。 1.如遇有人在群内收费或私信要求收费,应及时与老师核实,不可盲目转账付款。 2.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不告知孩子支付密码,以免其转账汇款。 3.经常对孩子上网课使用的电子产品进行检查。 4.加强对孩子的反诈骗教育,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律不理,对于陌生人的转账要求,坚决不听不转账。 6、居家安全 家中的区域有限,明火、开水、烫的饭菜等热源都暴露在孩子的视线范围内,稍有不慎就会让孩子遭受伤害,所以家长和孩子要一起学习消防知识并进行家庭消防安全排查。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庭电器的增多超负荷用电造成的电路故障频频发生。因此孩子必须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规范使用各类电器,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孩子独自使用热水器、热水壶等危险源,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7、禁毒安全 1.青少年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 2.学习掌握毒品相关知识,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等;增强禁毒意识,学会保护自己,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懂得辨别生活中引诱青少年吸毒的手法,树立坚固的思想防线; 3.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朋友,不与吸毒者、贩毒者为伍。不听信毒品能治病、能解脱烦恼和痛苦、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保护自己不受影响; 4.青少年应树立防毒意识,对口服或注射的物品都应保持高度警惕,对来路不明或陌生人提供的食品饮料也要提高警惕;不听人蛊惑,受人引诱;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拒绝吸烟、远离毒品,不沾毒; 5.将禁毒作为自己应尽的终身义务,拒毒品于家庭之外,关爱自己的家人,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6.不依赖精神类药物,谨遵医嘱; 7.家长应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远离毒品危害;更要以身作则,拒绝沾染毒品; 8.尽量避免让孩子去治安复杂场所;发现孩子性格和行为异常,应警惕; 9.教育孩子拒绝进入毒品常出现的场所,远离吸毒人群。 “安全无小事”,暑假期间安全教育不能放松,希望每位家长多一些陪伴和引导,加强安全管理,让我们为孩子的安全与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祝您和孩子一起度过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校园安全 | 二级事项 | 校园安全管理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