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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绥用字第【2024】005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绥用字第【2024】005号).pdf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规划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公开时限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许可法》、
《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2015)51号)
公开主体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